第49章 華之蛻變(1 / 2)

一筆2000萬的貸款,不是小數,敏儀立即把情況報告了銀行領導,及時終止貸款合同的履行。

經過審查,仁愛公司的貸款以土地作為抵押,根據該宗土地使用性質和位置,價值200萬元不到。如果貸款發放出去,將會給銀行造成嚴重後果。慶幸的是,敏儀及時阻止貸款的發放。

根據敏儀的材料,紀檢部門找華調查此事。

華找過明朗之後,知道此事已無可挽回,便去找到仁愛公司的艾總。華把情況介紹之後,艾總向他推薦律師,讓律師與華討論處理辦法。律師分析整個事情之後,要求華一口咬定是工作疏漏,其它事情隻字不提。華也是學法律專業的,知道其中原因,做好等待審查的思想準備。

麵對銀行紀檢部門的詢問,華態度誠懇的承認這份貸款合同存在的錯誤。但是,他又委屈的表示,自己剛來銀行不久,經驗不足,工作上出現疏漏是難免的,以後吸取教訓,保證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同時,他信誓旦旦的保證,整個貸款活動中,並無受賄行為。

鑒於紀檢部門對華的調查結果,加上有關人員的說情,銀行提出了兩個處理意見:一是嚴重警告,暫緩轉正;二是解除勞動關係。

在銀行相關領導會議上,在對華的處理問題上,發生爭執。最後,敏儀表態道:“我查過華經手的所有貸款審核資料。可以說,除仁愛公司的這份材料外,華對其它材料的分析處理非常到位。同時,有一份與仁愛公司類似的貸款申請,被他否決。由此可以得出結論,華雖然到公司不久,但他具備較強的工作能力,如果說因為工作疏漏造成的,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要求把華留下,那麼,我所轄的部門不會再用他。”

敏儀說完之後,大家保持沉默。顯而易見,如果要深入調查,華存在著犯罪的嫌疑。

過了幾天,銀行發出通報,對華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並給與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華通過一定渠道,知道敏儀在會上的發言,對敏儀恨之骨。

華被銀行辭退之後,又找到仁愛公司的艾總訴苦,說道:“艾總,為了幫助你們,我差點連性命都搭上。現在,被銀行解除關係,我的前程都被毀了,你說我該咋個辦呢!”

華在關鍵時候頂住壓力,艾總對他的表現比較滿意,他們就喜歡與這樣的人做生意。

艾總安慰道:“華,你這次的表現,我們老板很滿意。老板說了,那20萬元就算送你,當是給你做生意的本錢吧。”

“做生意?現在做生意太難了,再說,我也不是那塊料。”華說道。

“華老弟,我看你就是那塊料。你說,現在什麼東西最通神?我告訴你,是money!隻有你有了它,什麼都可以買到。我看你比較仗義的份上,給你指一條掙錢的門路。”艾總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