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借光怡然(1 / 1)

老是聽說有人冒充領導的子女、親戚、秘書,冒充警察、記者、安全局幹部之類的身份招搖撞騙。這或許不難理解,借光嘛,當然假冒的對象首先要有光,“光彩照人”,否則誰會買賬誰會上當?

然而這世界太奇妙,怪事就是多,而怪就怪在出乎意料,讓人跌眼鏡。就說這冒充吧。有人不冒活人競冒死人,不冒“光彩照人”者竟冒遺臭萬年者。要不是新華社報道,真以為又遭遇了假新聞!你知道嗎?有一個江西人冒充已被處決了的大貪官胡長清的“幹兒子”,騙人錢財四十餘萬元!

此人名叫湯誌君,二○○一年認識了浙江台州的一個商人,向其吹噓自己是胡長清的“幹兒子”,原在江西省外貿廳外貿公司工作,因胡長清案被囚禁四個月,出獄後在原公司待不下去,所以下海經商。接著便稱自己有一無毒農藥的配方,市場前景看好。那個商人見他既有“背景”又有技術,便出資與其共同辦起了公司。而湯則伺機騙取了四十多萬元,攜款出逃。最近被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十萬元。

一場荒唐的鬧劇收場了,“胡長清的‘幹兒子’”也終於和他“幹爹”一樣成了“新聞人物”。可是,向一個伏法的“名人”借光,將“名人效應”如此放大,簡直匪夷所思。在那個騙子看來,“名”不在香臭,能“響”就行,“名人”不在死活,能“借”就成。“名分”不在大小,能沾邊就好;而在那個上當的商人看來,既與“名人”有關聯,想必就有“來頭”,管他“活官”還是“死官”,“清官”還是貪官,管他親兒子還是“幹兒子”,真兒子還是假兒子,為我所用能掙錢就得。因此,兩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孰料假兒子動了真,卷款溜之大吉;真商人遇了假,遭騙痛心疾首。

果戈理筆下的六等文官乞乞科夫做投機生意,“收買”“死魂靈”轉手倒賣斂財,當代“乞乞科夫”幹脆直接向“死魂靈”借光行騙。

“死魂靈”胡長清若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想當年權重之時,何等榮耀;現如今九泉之下,竟還有人非要粘上來甘做兒子,送個“幹爹”桂冠,可見名聲顯赫,至今未衰啊!

為錢財逐臭假冒,那個“幹兒子”固然咎由自取,但這個鬧劇折射的卻是當代某些人的畸形心態。

凡事講究“名氣”與“關係”,為與名人有染而沾沾自喜,洋洋得意,借名人之名望通關係,用八輩子攀不上關係的關係“摜浪頭”,顯神通。而確實也有人迷信這種關係,一聽說什麼有名人的來頭、名人的背景便唯唯諾諾,誠惶誠恐。言聽計從,百依百順。

名人成了敲門磚,名人成了貨郎鼓,名人成了遮陽傘,名人成了木玩偶。有些名人為此感覺良好,而有些名人則身不由己、百般無奈。無論如何,名人還委實在發生著各種效應。向上了斷頭台的死魂靈“借光”固然是極端個案,而其通行的“法則”、玩弄的把戲不是如出一轍嗎?

【作品賞析】

世界無奇不有,怪事多得出人意料。有人冒充“名人”、“幹部”,到處招搖撞騙,似乎早已見怪不怪了。可竟有人冒充死刑犯的幹兒子,確實讓人跌破眼鏡。“向死魂借光”,似不可思議,但確有其事。胡長清的貪汙案在全國曾轟動一時,也引起社會不少的關注。他的死去似乎讓人們忘卻了教訓,竟有人冒充他的“幹兒子”,並利用這“特殊”的身份騙得了四十餘萬。一個已死的人,並且還是個遺臭萬年的死人,影響力還有這麼大,任誰都沒想到。本文提出的問題是值得深思的,並不隻是嘩眾取寵、危言聳聽那麼簡單。

這是一場荒唐的鬧劇,可就僅有這麼一例嗎?細想一下,我們經曆過的這類事還真不少呢!明星們為爭“出位”,緋聞也用,黃賭毒也搞,之所以泯滅良知不擇手段,無非是為了一個“名”而已。在社會陰暗的角落裏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罪惡,裏麵自然少不了這一套。歸根到底,這一切都是錢在作怪。錢是不善之源,也是萬惡之苔,人人都在追逐它的身影。名分,是它頭頂的光環,權力是它手中的玩偶,人們早已習慣活在它的淫威之下,沒有了它就寸步難行了。

此文有如一盆冰水,往讀者那被商品經濟衝得發熱發脹的頭腦上一淋。人們醒過來了,頓時醒悟:“借光”,要借得合法合情,否則等待你的隻會是那冰冷的手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