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些,韓鎮有些心灰意懶。
“大星村”他默默地記住這個名字,扭頭離開。
村民們沒人敢攔,大夥兒哭嚷了一陣也都散了。天空中彌漫著壓抑的氣息。
韓鎮出了村,順著小路往村邊馬路上走,打算先回市區,找琴姐。自己從她那出來這麼久,不打個招呼說不過去,然後再去打聽打聽家裏的火災情況。至於那個什麼殺人案,隨他去吧,反正自己現在人不人鬼不鬼的,坐不坐牢有什麼所謂。自己沒殺人,跑的久了反而更說不清。
打定主意,韓鎮加快腳步。
“喂,你去哪兒?”左楠不知道從哪冒出來,大概是熱鬧看夠了,沒地方可去。
“我回城裏,你呢?”韓鎮對左楠還是很感激的,雖然長得不太好看,而且還少了一條胳膊,看來也是個可憐的人。
“我打算住這兒了。”左楠道,“看看到底誰說的是真的。”
韓鎮很意外:“你一個人不怕危險?”
“這有什麼危險,我就是來體驗社會的,不住這裏怎麼體驗?”左楠笑著拍拍手,“好啦,我去找找看哪有幹淨屋子,有空歡迎來玩。”說完,真的爽快地鑽進村裏去了。
這樣的女孩兒還真是第一次見,這可比學校裏那些女生率真多了。韓鎮不禁有些佩服起左楠,他自己可沒有這麼果斷爽快,而且打錯了人(嗯?應該是打錯了吧),也不敢多呆,真是夠衰的。
一邊在心裏鄙視自己,一邊朝市區走,沿途看見電線杆子上貼了自己的照片,是警方張貼的通緝告示,上麵特別注明,韓鎮是極度危險的犯罪分子,殺害多人的殺人狂,凡是提供有價值線索的給予5萬元重獎。告示上的照片還是自己上高中時拍的入學照片,經過放大顯得有些模糊,也是他唯一幾張照片之一。
韓鎮凝視著自己的通緝令,心裏不是滋味,他伸手想去揭掉那張紙,但卻怎麼也下不去手。
路邊走來兩個附近的村民,看見韓鎮想揭通緝告示,也停下來。韓鎮心裏一陣緊張,手僵在空中,也不敢回頭看。身後那人卻說道:“我當什麼呢,原來是通緝令啊。這人早就跑得沒影了吧。”
“難說啊,現在的罪犯可狡猾了,也許就在城裏躲著呢。誰知道呢。”另一個說,“走吧,一個瘋子有啥好看,你沒見他頭都凹進去一塊麼,多惡心啊。”
兩個村民趕緊繞到前麵,丟下韓鎮一個在原地愣神兒。
他這才想起來,自己現在的尊容,恐怕沒人能認出來。幹脆先這樣吧,等辦完事兒再看病。
沿著馬路走了大半天,好不容易看到一塊路標,這才確定回城的方向。這裏距離市區還有四十多公裏,對韓鎮來說至少還得走一天才到,而他現在已經餓得兩眼金星、頭重腳輕了。
他摸摸身上,連個硬幣都沒有。除了乞討,似乎真沒辦法吃飯了。心裏暗歎一口氣,決定繼續往前走。
馬路上汽車漸漸多了起來,兩邊擺攤的小商販也越來越多。韓鎮走走停停,在一個路口坐下休息時,旁邊擺攤的小販主動送他一包餅幹。
韓鎮趕緊道謝,風卷殘雲地吃個精光,總算有些力氣。歇了一會兒,他再次向小販表達謝意,繼續上路。
還沒走多遠,遠處開來幾輛小轎車。韓鎮心有所感地看去,本能感覺不妙,他轉身走下公路,鑽進路邊的野地,再回頭,發現幾輛車也急刹停車,衝下來一幫人。
壞了!警察!
韓鎮心裏一沉,他想起剛才給自己餅幹的小販,估計就是這家夥報的警。該死!
這時候,七八個舉著手槍的便衣已經衝下馬路,呈半圓形包圍過來,口中大喝:“警察,不許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