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同二弟提起,他笑著沒有異議。過幾天同舅母提起,舅母說:“我倒是無所謂,不過六妹還有一年才能畢業大學,你問她自己願意不願意。”我笑著去找六妹。她正在廊下織活,看見我走來,便拉一張凳子,讓我坐下。我說:“六妹,有一件事和你商量,請你務必幫一下忙。”她睜著大眼看著我。
我說:“今年父親大壽的日子,母親要一個人幫她作主人,她要我結婚,你說我應當不應當聽話?”她高興得站了起來,“你?結婚?這事當然應當聽話。幾時結婚?對方是誰?要我幫什麼忙?”我笑說:“大前提已經定了,你自己說的,這事當然應當聽話。我不知道我在什麼時候才可以結婚,因為我還沒有對象,我已把這責任推在二弟身上了,我請你幫他的忙。”她猛然明白了過來,紅著臉回頭就走,嘴裏說:“你總是愛開玩笑!”我攔住了她,正色說:“我不是同你開玩笑,這事母親舅母和二弟都同意了,隻等候你的意見。”她站住了,也嚴肅了起來,說:“二哥明年不是要出國嗎?”我說:“這事我們也討論過,正因為他要出國,我又不能常在家,而母親身邊又必須有一個得力的人,所以隻好委屈你一下。”她低頭思索了一會,臉上漸有笑容。我知道這個交涉又辦成功了,便說:“好了,一切由我去備辦,你隻預備作新娘子吧!”她啐了一口,跑進屋去。舅母卻走了出來,笑說:“你這大伯子老沒正經——不過隻有三四個月的工夫了,我們這些人老了,沒有用,一切都拜托你了。”
父親生日的那天,早晨下了一場大雪,我從西郊趕進城來。當天,他們在歐美同學會舉行婚禮,新娘明豔得如同中秋的月!吃完喜酒,鬧哄哄的回到家裏來,擺上壽筵。拜完壽,前輩客人散了大半,隻有二弟一班朋友,一定要鬧新房,父母親不好攔阻,三弟四弟樂得看熱鬧,大家一哄而進。我有點乏了,自己回東屋去吸煙休息。我那三間屋子是周末養靜之所,收拾得相當整齊,一色的藤床竹椅,花架上供養著兩盆臘梅,書案上還有水仙,掀起簾來,暖香撲麵。我坐了一會,翻起書本來看,正神往於萬裏外舊遊之地,猛抬頭看鍾,已到十二時半,南屋新房裏還是人聲鼎沸。我走進去一看,原來新房正鬧到最熱烈的階段,他們請新娘做的事情,新娘都一一遵從了,而他們還不滿意,最後還要求新娘向大家一笑,表示逐客的意思,大家才肯散去。新娘大概是乏了,也許是生氣了,隻是繃著臉不肯笑,兩下裏僵著,二弟也不好說什麼,隻是沒主意的笑著四顧。我趕緊找支鉛筆,寫了個紙條,叫伴娘偷偷的送了過去,上麵是:“六妹,請你笑一笑,讓這群小土匪下了台,我把他們趕到我屋裏去!”忙亂中新娘看了紙條,在人叢中向我點頭一笑,大家哄笑了起來,認為滿意。我就趁勢把他們都讓到我的書室裏。那夜,我的書室是空前的淩亂,這群“小土匪”在那裏喝酒、唱歌、吃東西、打紙牌,直到天明。
不到幾天,新娘子就喧賓奪主,事無巨細,都接收了過去,母親高高在上,無為而治,臉上常充滿著“做婆婆”的笑容。我每周末從西郊回來,做客似的,受盡了小主婦的招待。她生活在我們中間,仿佛是從開天辟地就在我們家裏似的,那種自然,那種合適。第二年夏天,二弟出國,我和三四弟教書的教書,讀書的讀書,都不能常在左右,隻有她是父母親朝夕的慰安。
十幾年過去了,她如今已是五個孩子的母親,不過對於“大哥”,她還喜歡開點玩笑,例如:她近來不叫我“大哥”,而叫我“老頭子”了!
(本篇最初發表於1941年6月20日《星期評論》第29期,署名男士,後收入《關於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