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該不該寫孫悟空的愛情。早有《大話西遊》,他的愛情是家喻戶曉,而且賺足了眼淚。如果我說要寫我的孫悟空的愛情,那會不會讓讀者產生誤會,以為我創作的不過是另一個《大話西遊》,或者是《大話西遊》的低劣翻版?我要說的是,這個孫悟空是我的。他從“它”轉變成“他”是需要一段經曆的。他從不懂感情到懂感情是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的。人類的微妙的情感不是說一個動物能夠輕易領會的。
話又說回來,如果寫了石猴的愛情,點擊率會不會攀高?再加點**呢?其實我很矛盾。麵對著商業和所謂的藝術該如何抉擇?我覺得藝術是為商業服務的。
我們看時裝表演,覺得太誇張了,普通人怎麼可以穿這種衣服出街?但事實上,我們平時穿的衣服的款式,靈感來源就是那些T型台上的時裝。
我不要做時裝設計師,我隻想做個雙星的服裝設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