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 / 2)

海報上寫著:新生代音樂小王子李柏首場個人演唱會。背景是李柏非常帥氣的照片,身著寶藍色服裝擺著非常帥氣的pose,光彩奪目。

季哲歡第一次沒有反感這種人多到爆的場合。館內人太多,兩人穿的是衛衣,衛霆伸手幫季哲歡把衛衣帽子扣在頭上。

他們的位置是在最前麵,季哲歡跟在衛霆後麵隨著人群慢慢往前走,體育館很大,雖然有保安維持秩序還是有,還是有很多人在擠。

他還是不習慣這種場合,走著走著才發現已經看不見衛霆的影子,一下子就慌了起來:“衛……唔……”

嘴巴被人捂住,熟悉的味道鑽入鼻腔,季哲歡安心下來,現在幾乎每天都跟衛霆在一起,他認得他的味道。

“傻瓜,你想我被人認出來嗎?”衛霆從季哲歡身後鑽出來,他也被擠得夠嗆,他這輩子還是第一次做這種事。

季哲歡這才發覺自己剛才的行為有多愚蠢,隻是,剛剛沒看見衛霆的那刹那,怎麼會心慌呢。

衛霆心裏樂開了花,並沒有拆穿,伸手抓了那人的手:“走吧。”

季哲歡沒有拒絕,隻覺得掌心很溫暖。

好不容易擠到了前麵,第三排,很好的位置。

四周早就坐滿了人,他們也坐下。這下不擁擠了,衛霆一直牽著他的手,周圍嘰嘰喳喳的女孩子甚至還刻意看向他們,他覺得有些不自在,找了個話題,動了動手指掙脫了。

“這體育館能容納多少人?”

衛霆回答:“十萬。”

季哲歡放眼看了四周,坐無需空,那就是有十萬人來看李柏的演唱會。

認真投入了工作,他應該早就不傷心了。

演唱會馬上開始,館內漸漸變得安靜下來。

舞台下燈光全滅,舞台上呈現出一副海底的畫麵,真實的讓人如同身臨其境。李柏身著白色西裝閉著雙眼,被包裹在一個虛擬的氣泡裏從地麵緩緩上升。

很多人又開始尖叫起來,季哲歡看著舞台上帥氣又光芒萬丈的李柏,嘴角慢慢的上揚起來。

“李柏!李柏!李柏李柏!!”歌迷們一聲比一聲高亢,隻見李柏已經升到半空,睜眼伸手做了個噤聲的手勢,全場立刻安靜下來。

悅耳動聽的音樂如清泉般流淌而下,落到地麵的時候戛然而止。整個舞台瞬間變黑,再打開的時候音樂換成了躁動熱情的舞曲,李柏身上的衣服已經變成了一身黑色勁裝。

李柏隨著音樂邊唱邊舞,訓練得結實的小腹因為舞蹈動作偶爾露出來一點,季哲歡的耳膜都要被歌迷們的尖叫聲震破。幾乎所有人都站在椅子上尖叫,一首歌的□□部分歌迷甚至還一起大合唱起來。

看著舞台上活力四射青春洋溢的李柏,季哲歡覺得這是他三年來最開心的時刻。

衛霆轉過頭,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季哲歡臉上是他從未見過的笑,發自內心的笑。盡管那人的目光一直追隨著舞台上的李柏,可因為這笑,他一點也不嫉妒了,一點也不生氣了。

季哲歡聚精會神看著台上的人,手忽然被握著,衛霆拉著他站了起來。

“開心就叫出來。”

季哲歡突然有點不好意思。

衛霆又說:“放心,沒人會注意到你。”說完抓著季哲歡的手舉到了頭頂,“李柏加油!!”

季哲歡咽了一口唾沫,心裏的蠢蠢欲動被引得爆發了出來:“李柏加油!!”

“聲音大一點!!李柏加油!!!”

“李柏加油!!”

季哲歡跟著大喊,笑容燦爛。

一首歌□□結束,歌迷們安靜了一些,季哲歡轉過頭看了衛霆一眼,用特別真心,充滿了感激的聲音說了一句:“衛霆,謝謝你。”

衛霆把與季哲歡五指交纏的手從頭頂放了下來,將人拉了坐下,然後捧住那人的後腦毫無預兆的吻了上去。

季哲歡沒有拒絕,不是因為感激。在隨時會被人發現的地方,他與男人細細的接吻,唇與唇觸碰,舌與舌交纏,男人微甜的舌尖掃過他的牙床,舔過他的舌尖,手心起了一層細細的汗。一吻結束的時候,男人抹去他手心的細汗,在他額上印下一吻,用充滿磁性,蠱惑人心的音調湊近他的耳邊:“歡歡,和我在一起,我會讓你每天都這麼開心。”

燈光又暗了一些,季哲歡覺得耳根有點燙,他低著頭沒有回答。燈光亮起的時候起身要往過道走。

“走吧,我們應該回去了。”

衛霆隱隱有些失望:“不看完嗎?”

季哲歡回頭微笑:“不了,他很好。”

穿過瘋狂的人群擠出過道。

舞台上的李柏偶然一眼瞥到台下有人離開,真是奇怪,這才開始不到兩個小時。隻是……那人的怎麼那麼熟悉,再看一眼,他就認出了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