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懸賞令(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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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毅做夢也沒想到,這麼快就能有一個自己的攤位,盡管葉盞回來後告訴他位置其實很差,但那又如何。再差也在交易區內啊,要知道就這麼個破攤位外頭好些人擠破頭都想進來呢,要是按照正常規矩,一個攤位少說也得每十天上繳給徐老板十五個白物質。

第二日顧不得自己的傷,羅毅堅持要去交易區看看,葉盞無奈隻得陪同。到了地方後,原先的主人已經搬走,羅毅瞧著如此大的攤位樂到合不攏嘴,第一時間打發葉盞趕緊出去想辦法弄點肉獸回來賣。

交易區可賣的東西其實非常多,甚至包括煙酒打火機香水這類災難前的普通物品,放到現在也能賣得高價。不過葉盞他們想搞到這些卻有點難,隻能做最普通的肉獸生意。

往後的日子,新生活開始慢慢步入正軌。羅毅和楊小洋負責攤位,葉盞則負責供貨,那把暗刀他使得越來越熟練,在野外也幾乎很難遇上什麼能夠威脅他的存在。

偶爾收獲非常豐厚的時候,靠葉盞一人來回運貨可有些吃不消,不得不叫上羅毅他們臨時來幫忙,三人帶著好幾個包過來,一次裝得滿滿的運回去。這讓羅毅不禁萌發想買輛自行車的衝動。

這世道,大部分人出行都靠徒步。汽車什麼的根本就是頂級的奢侈品,隻有徐老板和丁先生這種人才偶爾會用用。對普通人來說,一輛自行車其實已經非常奢侈了。

一輛半舊的,交易區價格是十個白物質。很貴,不過羅毅猶豫了一天,最終還是決定買了。主要是因為他們現在也算略有身家。

這主要還得歸功於羅毅,貌似比起狩獵,他在經商一道更有天分。

按照市場規律,非稀缺性質的原材料往往價格會很低廉,比如說肉獸的肉。做這門生意的,整個交易區起碼也有五六十家,以羅毅他們的地理條件,想要競爭過別家是很難的。

起初,羅毅的方法是最簡單的薄利多銷,以低於市場價更多的價格銷售。但問題是,實際操作起來才發現根本行不通。

來買肉的多半是不缺錢的,一個白物質換到的肉足夠他們吃一天的了。而白物質又不能剖開一半來付賬,羅毅定價一個白物質給的肉比別家多一兩倍,那些有錢人也不願意買,他們寧願多出點錢第二日再來買新鮮的肉,也不願意一次買許多吃不掉留在家發臭。

羅毅苦思冥想,又想出來第二招。原材料價格確實很低,但如果是加工過後的呢。

首先關於肉類,羅毅一狠心,幾乎傾家蕩產花掉了三人所有的積蓄,買回來一些蔬菜和調料。把這些全都交給楊小洋,以楊小洋燒得一手好菜的經驗,將肉和適量的蔬菜以及調料全都按份額配好。

按照羅毅的講法,這是他從以前吃的方便麵學到的經驗。如此一來,他們賣的就是一份所有主食和佐料全都配好的精細餐品。

另外關於肉獸,獸皮也是不錯的東西,羅毅囑咐葉盞,狩獵的時候千萬小心,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盡量別破壞獸皮,整塊扒下來加工出來效果更好。

這一點別的狩獵隊雖然明白這道理,還真的很難做到,主要他們的實力和肉獸差不了太多,能殺死肉獸就不錯了。也就葉盞,有那把黑刀在手,普通肉獸都是一刀了結,完全可以控製下刀的位置。

而拿回來整張皮,又得靠楊小洋了,羅毅最近常說,一個會針線活的女人真的是太寶貴了……獸皮被加工成各種護手鞋子簡易背包,這對於外出狩獵的人來說,是非常有誘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