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女冤情,古今如一。身為醜女,實在是太不幸了。在人類製造出來的眾多精神肆虐和人格歧視中,最為刻毒的莫過於對待醜女了。

翻讀語言典籍,你會發現,屬於美女“專利”的成語、俗語、熟語以及詩句何其多也:沉魚落雁、閉月羞花、傾國傾城、花容月貌、美若天仙、嫦娥再世、回頭率、注目禮、一枝梨花春帶雨、回眸一笑百媚生……媚到極致、俗進筋骨和酸到掉牙的可謂應有盡有。

而屬於醜女的有什麼?收羅半天好像隻得一個“東施效顰”,這還是在襯托第一經典美女西施的同時,對東施的肆意貶損!真是令人憤憤不平:同為女性,同做一種動作,憑什麼就判斷東施為模仿秀?退一步說,即使東施真的是模仿之作吧,它難道還比物資生產上的盜版,精神產品上的剽竊更為惡劣?怎麼就合該一代傳一代地對之進行無端的嘲笑呢?創作或記錄這個典故的莊周先生,素以“清淨”“無為”自詡,但在此舉上,屢屢“夢蝶”的莊先生實在比村鎮市井裏的長舌婆無聊得多。倘若東施生活在今天,死纏著莊周去打官司,訴其名譽侵權,索賠精神損失101萬,我以為未必不能勝訴。

更為可恨的是,喜歡在女性的美與醜上搬弄是非的人,一代接一代總是不絕種,台灣李敖點評三毛,由文及人,由人及貌,由貌而又及行為方式……竟橫蠻地得出了三毛不應該故作媚態,賣弄風姿。言下之意,多情、浪漫乃至風騷,隻屬於好萊塢影星以及麥當娜、萊溫斯基、維多利亞一類或相貌出眾,或性感火辣,或柔媚妖冶的女性所有,三毛之流相貌長得不大規範者你賣什麼俏你?

文人的無聊這裏就不要再去數落了,其實女性美的價值從來就不僅僅表現在使人讚賞乃至使人頌揚上。美從來就有著量化或數字化的具體落實。魯迅筆下有過一個“豆腐西施”,可以推斷她那賣得比別人快的豆腐攤肯定與她“準西施”的那張臉麵有關。

讀招聘廣告和征婚廣告,更叫人感到醜女境地的淒慘。

征婚廣告,男性的自不必說,他們無一不在身高、相貌、職位、經濟、生活前景等項給女性設置“檢票口”。

而女性的征婚呢?你讀著讀著,會不禁生出笑來。這裏簡直是優美詞彙大聯展:什麼體健貌美、慧外秀中;什麼體態窈窕、婀娜多姿;什麼皮膚嫩白、姿態雍容;什麼端正優雅、溫柔體貼……總之,從相貌寫到身材,從性格寫到氣質,反正曾經被人視為“嫁不出去”的女郎,在征婚廣告上一個個都往“美”字靠攏。反正美好的詞彙不用租金,堆砌起來也並不吃力,反正自吹自擂並不征稅,即使你見過以後覺得名不副實,我還可以拋出見仁見智,各有所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