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寫歌了,直接給你唱出來就好,寫歌,譜曲,唱歌,我一條龍給你做了,省的你等會兒不服輸!”卓一凡無比自信道。
“我要唱的歌是搖滾,把你身後那把吉他給我!”卓一凡指著雪冰霜身後的吉他說。
嗯哼!你不是要一首大千世界,人情冷暖,時光變幻,最後物是人非,無地自容的歌嗎?
巧了!哥剛才觀看地球歌曲文化時,正好發現了這樣一首無比經典的搖滾音樂!
“你要唱搖滾?”聽到卓一凡的話,雪冰霜十分詫異道。
要知道這個世界最不好唱的,最不好寫的,甚至最不好譜曲的就是搖滾了。
搖滾樂不僅僅要求琅琅上口,而且還要極為富有音樂節奏,甚至還要有精神內涵,最後能夠唱出來直接震撼到靈魂的歌,才能稱得上真正的搖滾音樂。
這個世界的搖滾音樂,也隻有那麼寥寥無幾的人能夠真的稱得上搖滾音樂家!
而他們都是一群有著故事,飽受過滄桑的人,也隻有這樣的人,才能創作出,唱出直接讓人心靈震撼的搖滾樂!
可是這個叫卓一凡的貨,要幹嘛?即興創作搖滾音樂?
我去!這是要破罐子破摔的節奏?
“切!打腫臉充胖子!”雪冰霜不屑道,不過還是將身後的吉他,遞給卓一凡。
哼!我就看看你能臨時創作個出什麼樣的搖滾!創作不出來,還是乖乖當我乖兒子吧!
雪冰霜心底哼哼道。
“咳咳!”卓一凡這時接過吉他,然後清了清嗓子,開始根據腦海中那首搖滾音樂的旋律,彈起吉他來。
因為卓一凡上學的時候,也玩過一陣音樂,所以吉他用的還算不錯。
他彈的這首歌是地球上一首極為享負盛名的搖滾樂——《無地自容》
這是一首用掃弦和悶音技巧彈奏吉他的歌曲,節奏感十分強。
極具穿透力的吉他聲音,在培訓室響起,卓一凡邊彈邊唱,而一旁的雪冰霜自從聽了彈吉他的節奏,臉色就有些驚訝。
因為這節奏,太帶感了!不過當她真的聽到卓一凡唱出的搖滾樂時,驚訝瞬間變成了震驚!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識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裝作正派麵帶笑容。”
“不必過份多說,自已清楚,你我到底想要作些什麼”
“不必在乎許多?更不必難過,總究有一天你會明白我!”
卓一凡有些青澀和沙啞的聲音,在整個培訓室回蕩。
雪冰霜此時已經伸出白皙的小手,捂住嘴巴,她生怕自己忍不住尖叫起來。
震撼!太震撼了!這分明是一首足以震撼到靈魂的巔峰搖滾樂!
帶感的節奏,壓抑而又不失爆發力,歌詞更是韻味深厚,這樣的搖滾樂怎麼可能是卓一凡這樣的邋遢宅男創作出來的。
老天啊!不是我接受不了,實在是宅男太瘋狂!
卓一凡繼續唱著,他雖然沒有多深厚的唱功,不過好歹記住了《無地自容》所有的旋律和聲調,隻要自己不跑調,就是圓滿完成了任務。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樣迷人一樣美麗。”
“慢慢的放鬆,慢慢的拋棄,同樣仍是並不在意。”
“不必過份多說,自已清楚,你我到底想要作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