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1 / 3)

第四天,陳傳書回到了桃陽鎮政府,他在當晚約見了關新眾。關新眾見到憔悴萬分的陳傳書,覺得幾天不見他好像蒼老了許多,原來半白的頭發似乎都變白了。陳傳書見到關新眾後開門見山地說:

“我來桃陽也有十多年了,在這十多年裏我陳傳書對你不薄,特別是知道你和譚蕾的事,你讓我戴了多年的綠帽子,我都沒有和你翻臉追究你。”

陳傳書的開場白讓關新眾頗感尷尬,因為陳傳書還從沒當而對他說出他和譚蕾之間這麼讓他難堪的話。關新眾回桃陽這幾天,一想到陳思香的死與他有關聯,心裏就惶恐不安,吃不好也睡不好。畢竟,陳傳書的女兒到桃陽來是由自己一手策劃。他的原意隻是想讓陳思香來監視譚蕾。而結果不旦沒有達到,反而導致陳思香從桃陽離家出走,自殺身亡的悲劇,由於陳家人對陳思香的死因沒有公開,關新眾對陳思香的死因隻知道陳思香懷有四個月的身孕,從時間上來算是他接她到桃陽之前,陳思香的死有她自己的責任,但卻與他把陳思香接到桃陽這一環節有直接的關係,最少是個誘因。如果陳傳書要責怪到他頭上,也是完全有理由的。想到這裏,關新眾的心裏就墜墜不安,身上像穿著一條“驚衣”,時刻都在等待著陳傳書、譚蕾來對他興師問罪。現在,聽著陳傳書這種帶著讓自己難堪和尷尬的話語,關新眾驚恐的心裏一震沉默著,久久不能說出一句話。

然而,關新眾最擔心的一幕並沒有出現,陳傳書說完開場白,卻話鋒一轉,說,“我知道,男女之間的事嘛,常在一起,日久生情,幹出出格的事在所難免。這點,我能理解。不過,這次我家門不幸,讓你費了很多力,你對我幫助不少,我在此謝你了!”陳傳書抱拳作揖,對關新眾做出致謝的樣子,這大大出乎關新眾的意料。關新眾用眼角瞄視一下陳傳書,看到陳傳書的神情裏雖然帶著喪氣,但是帶著率真和誠意的。關新眾尷尬的神情這才消失。關新眾答道:“我也知道,這些年來你對我和譚蕾之間的事一清二楚,隻是口上不說。我知道你平時是個沉默寡言的人,是個能夠忍受的人。”關新眾隻說到這裏,沒再說下去。

“不過今晚我約你來,是有一事求你,讓你再幫我一把。”陳傳書把眼光盯在關新眾的臉上。關新眾回答說,“老陳,你有什麼事不要說求我。現在你有難,你就直說,隻要我幫得上,我一定會幫你。”

陳傳書說:“不是幫我,是幫譚蕾!她是個女人,不像我們男人能經受處住這麼大的哀痛。她現在整個人就像全垮了,一直沉浸在失去女兒的哀傷之中。”

“她還沒回桃陽?”關新眾緊接著問。陳傳書說,“她這時哪有氣力回呢?她叫我先回,把詳情告訴你,她說,希望你能看在多年的交情上再幫助她這一回。”

“那我會盡力而為。”關新眾說。

“情況你反正已知大半。”陳傳書從身上掏出女兒遺書的複印件,對關新眾說,“你先看完,我們再說。”

關新眾接過,雙手捧讀看了起來。這是關新眾第一回明白陳思香真正的死因。關新眾看完遺書後驚憤不已,簡直是用罵娘的口氣罵道:“怎麼會是這樣?怎麼又會是譚同岩這個豬狗不如的畜牲?!這個狗官!他怎麼能幹出這樣傷天害理的缺德事呢?!……“

陳傳書聽著關新眾的怒罵,覺得關新眾雖然是個礦上被稱為礦痞的小無賴,對他雖然有奪妻之仇,但關新眾的是非觀和良心還沒完全泯滅,能在這時為他說出幾句正是他要說的話。不過,陳傳書向關新眾提示了一下,叫關新眾的罵娘聲壓低一些,以免隔牆有耳被別人聽見。陳傳書還不想在此事讓女兒的死因公開化,影響到下一步的複仇計劃。陳傳書用低沉的聲音說:“正如你說的,我女兒陳思香的死,完全是由譚同岩這個狗官引發造成的。”

“我們可以去告他。”關新眾說,“比如向上麵紀檢部門舉報,或向法院控告,我們手上有陳思香這份遺書可以作為證據。”此刻,關新眾聯想到自己當年為了譚蕾和孟水貴情場之爭,耍了個小手腕、小陰謀而向上級舉報孟水貴的貪汙受賄,一拳直擊就擊倒了自己的情敵,讓孟水貴一敗塗地。要不是譚蕾出那重金八萬元——不,是七萬!賄賂時任縣專案組的譚同岩,救了孟水貴,說不定孟水貴現還在蹲大牢呢!關新眾又聯想到正是這個譚同岩壞了他和譚蕾的好事。一個收索了人家賄賂的贓官,過後還不知羞恥把收索的錢款數目向被審查對象說出,譚同岩這個狗娘養的,完全違背了官場和黑道上的“潛規則”——收索賄賂,或叫“黑錢”隻能秘而不宣和心照不宣。關新眾在社會上混了這麼大半輩子,還從沒見過像譚同岩這樣既收了錢還敢對當事人顯示收錢的具體數目,讓他這個少送一萬元的送錢者下不了台,讓譚蕾記恨著,最後跟他徹底翻棚。想起這事,關新眾再次恨起譚同岩,關新眾恨得咬牙切齒。

陳傳書接著說,“我也想過舉報和上告。但這又有什麼用呢?我女兒的遺書可作為證據,這點不假。但遺書上也顯示出一個致命的要點,那就是我女兒的死是自殺,而不是他殺。就算我告譚同岩的強奸罪成立,但因為我女兒是自殺,法律上對譚同岩頂多也就判他個十年八年,再就是賠償一些錢。還有一點是,譚同岩在縣裏當官這麼多年,又是分管公檢法的政法書記,他又有錢,就是判刑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他手下還有一幫跟隨他的羅嘍死黨,隻要他肯扔錢,現在各種名目、手段、花招層出不窮,什麼‘保外就醫’、‘監外執行’、‘改造良好,依法減刑’等等,判十年八年,不要三五年就可出來,或者判刑隻是個走過場,人還在監獄外麵逍遙法外。這種事,我在寧石監獄看守所當了那些年的所長見多了,見的都有些眼疲勞了。所以,我不告。我女兒畢竟是一條活生生的性命,她才十八歲,人生才剛剛要開始,就這樣被糟蹋而過早地離開人世……”陳傳書說著說著,眼淚止不住流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