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先著地。
卒!
第四次,沈旭重生到一個宅女身上,碌碌無為的過了一個月,為了驗證自己心中的想法,沈旭喝農藥自殺了。
結果嘛,自然就有了第五次重生。
然後,噩夢開始了。
無論他怎麼自殺,飲毒、割脈、跳水、上吊、跳樓、縱火、臥軌、觸電等等,無一例外,全都失敗。
倒不是他不會死,而是每次死後都會開啟第N次重生。
十年下來,沈旭早已麻木,人們都懼怕死亡,但對沈旭而言,死亡卻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哎喲,裝憂鬱?給本鳥起來,你輸了,快點,一包辣條!”鸚鵡落在沈旭床頭前,大聲叫道。
“你再嚷嚷我把你給燉了!”沈旭惡狠狠道。
“你不舍得滴,本鳥是這個世界上最帥氣、最英俊、最善解人意、也是唯一和你有共同話題的——鳥!”鸚鵡頗為人性化的炫耀道。
“醜鳥,你這種日子何時才是個頭?”
“別叫我醜鳥,我有名字的!”
“我知道,丁妮格菲爾嘛,你不用了,誰誰罵人。”沈旭將枕頭扔掉,有些煩躁的喝了口水。
“我警告你別提這個名字,本鳥是男的,是雄性!不要那種娘炮名字,本鳥已經想好了新名字,以後本鳥就叫喬沃德·達吉巴!”
“噗!”沈旭一口水噴出,將丁妮格菲爾噴成落湯鳥。
“鳥才啊,我九年義務教育,為什麼還沒一隻鳥優秀?”
“別廢話,趕緊給本鳥去銀行取錢,然後買一箱辣條回來。”
“哎呦我擦,剛剛明明還是一包的!真當我的數學是音樂老師教的嗎?”
“剛剛是剛剛,你看你的頹廢風不是被本鳥給剔除了嗎?我收點報酬難道有錯嗎?”
沈旭:“”
沈旭來到最近的銀行,準備將羅絲卡裏的錢寄到她父母的賬戶上,畢竟羅絲已經相當於死了,死亡的原因還是因為他。
反正錢對沈旭來壓根不是事,他有一次重生到一位總裁身上,隨便弄了點錢出來到現在都還未花完。
銀行很大,進去後丁妮格菲爾便在沈旭耳邊嘀咕:“本鳥發現這裏有五個劫匪,都帶槍!”
“帶槍?”沈旭眼睛一亮,這個好!他自殺那麼多次,槍擊卻隻有一兩次,什麼感覺都快忘記了,得重溫一下。
銀行很快便辦理好轉存手續,沈旭和丁妮格菲爾對視一眼,丁妮格菲爾立即知道沈旭的想法。
“搶劫啊,有劫匪啊,大家快跑啊!”丁妮格菲爾敞開喉嚨大叫。
現場的人還未騷亂,先亂的是銀行劫匪,過度緊張之下,一個劫匪掏出槍,大喝道:“都別動,搶劫!”
現場立即亂了起來,不過在劫匪開了一槍示威後,眾人立即蹲下,將金銀首飾老老實實拿出來。
“媽的這隻死鳥,居然壞了我們好事,弄死它!”劫匪命人把銀行出入口一關,丁妮鳥想飛也飛不出去。
糟了!
沈旭立即知道不好,他可以作死,但丁妮鳥不能死,丁妮鳥陪伴了他好幾個年頭了。正如丁妮格菲爾所,它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和沈旭有共同話題的人,沒有丁妮鳥,他早就在無數次重生中迷失了自己。
他這次作死和以往完全不同,因為以往隻是他會死,丁妮鳥不會有任何安危,現在的情況是他和丁妮鳥都可能會死。
沈旭一把將丁妮鳥抓住,將其護在自己懷中,然後一拳打在靠得最近的劫匪身上,趁著這個時間,他立即衝向大門。
“砰!砰!”
槍響了,沈旭倒在銀行門口處,丁妮鳥渾身羽毛被血浸濕,不過卻是沈旭的血,被護著的丁妮鳥並沒有受傷。
彌留之際,沈旭聽見劫匪頭子大罵其他劫匪蠢貨,搶劫被抓判個十幾年,打死了人就是死刑了。
“幸好保下來了。”沈旭艱難笑了兩聲,意識陷入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