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過方知酒濃,愛過方知情重。”溫柔可人的你就像一杯美酒,看一眼也會叫人心醉。
——胡適
上帝創造了男人,又創造出女人,據說上帝創造女人是為了不讓男人寂寞的。朱寶達的兩間宿舍,一間在走廊的最東頭,做臥室用,一間在走廊的最西頭,做廚房用。兩間屋都很幹淨,朱寶達把最西邊一間屋裏的廚具餐具都移到走廊裏,騰出來打掃一番給兩位女士住。朱寶達幽默風趣地說:“就一間當臥室,一間當客廳吧。我們倆住臥室,你們倆住客廳。不過,還真沒聽說離得這麼遠的臥室和客廳呢。不知道的,沒準兒會以為咱們住的房子很大很大哩。嗬嗬嗬嗬……”
兩個女孩的入住,朱寶達程文誌二人打從心裏高興,四個人在一起,比光他們兩個男生快樂多了。都說男女搭配,幹活不累,以前兩人每到做飯時便你推我搡的,有時候幹脆就不做了,去小酒館叫上個老醋花生、黃瓜拌拉皮、啤酒撮一頓,這下好了,有人給他們做飯了,再也不用下飯館了,掙錢本來就不多,不夠他們老往飯店裏糟。四個人找了個紙盒子當錢匣,每個人往裏麵投100塊錢,買菜做飯的事倆男生就再也不管了。兩位女士在走廊裏刺刺啦啦地炒菜、做飯,他們在屋裏聊天,下象棋,單等著吃現成的了。筒子樓裏住著不少跟他們一樣的年輕單身漢,無不豔羨地衝他倆挑大拇指,把眼珠瞪得很大地說:“真美呀,哥們兒!”
程文誌發現曾美格挺愛看書的,經常胳肢窩裏夾著本世界文學名著回來,吃完了飯就側著身子倚在床上看。這一點很吸引程文誌。曾美格還喜歡買《讀者》、《青年文摘》、《青春博覽》什麼的,看完了就扔在桌子上、床上。曾美格不知道程文誌愛看書,程文誌沒有對任何人說起過自己的作家夢。自己心中的美好夢想,他不想對別人說,萬一將來實現不了,豈不被人笑話嗎?程文誌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他相信自己遲早有一天會成功的,他想等自己真正成功了,再接受別人的祝賀吧。
程文誌對曾美格說:“你這麼愛看書呀?”曾美格咯咯一笑反問道:“愛看書有什麼不好嗎?”“不。不。我不是那意思。愛看書是個好習慣。不過,我瞅你不像愛看書的人呀?”“是嗎?那你倒說說,愛看書的人應該長什麼樣呀?”“這我也說不清楚,反正就是覺得愛看書不像是你的愛好。”“咦,我倒覺得你是一個愛看書的人呢?架副小眼鏡,人也長得蠻斯文的。快說,你是不是也喜歡看書?”曾美格從床上直起身子大聲地逗他。程文誌的臉“刷”一下就紅了。他不敢正視曾美格的眼睛,曾美格的笑美得讓程文誌有一種眩暈感。“哈哈,看來我猜對了。我說別人看書你怎麼這麼關心呢,原來是你愛看書呀!”他的臉更加紅了,他把頭低下去,不好意思地承認道:“算你猜對了。”
程文誌很想讓曾美格知道自己愛看書這個習慣,他還想告訴曾美格,自己將來的夢想是成為一名作家。曾美格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同她在一起,程文誌覺得身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這次談話以後,他發現自己竟然開始想念曾美格了。
無時無刻不想見到她,又無時無刻不害怕見到她,她讓他在感到一份甜蜜的同時也產生了一種異樣的緊張,和曾美格在一起,時間不知不覺過得飛快,吃過飯該回自己房間的時候,他開始有些戀戀不舍了。他想創造機會同曾美格多待一會兒,彼此更深入地了解對方,讓她知道自己不是一個胸無大誌的人。曾美格對程文誌說她不僅愛看書,還常去一個書亭,和書亭的主人都快成了朋友。曾美格說那家書亭的主人是個男的。是個男的?程文誌心裏不由得一緊。曾美格又說是個白胡子老頭兒,哦,他這才長長地籲出一口氣。曾美格說老頭長得可和善了,自己有了什麼煩惱總愛去找他聊聊。老人就會安慰她,幫她出主意,勸她想開些,說生活就是這個樣子,說沒有一個人事事都如意。老人還告訴她許多做人的道理,老人說人的一生是非常坎坷的,心一定不要太高了,否則會痛苦的。曾美格說這些話時程文誌對她產生了一種淡淡的同情感,他想,這樣一張巧笑倩兮的臉後麵原來也隱藏著苦澀呀。她經曆過什麼嗎?在她身上發生過什麼不開心的事嗎?曾美格給自己罩上了一層淡淡的神秘感。程文誌不是個愛打聽別人隱私的人,曾美格不說,他也就不問。
曾美格還有愛寫日記的習慣。程文誌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發現的,那天中午程文誌第一個回來了,他感到肚子咕咕叫,就打開兩位女士的房間(兼做他們的餐廳)找東西吃。發現曾美格把包忘在了床上。拉鏈敞開著,裏麵的東西一眼就能望得到。程文誌無意間瞥見了一個藍色硬殼日記本,出於愛讀書的本能,他感到如果不拿出來翻看一下實在忍受不了。就禁不住手一伸輕輕把那本子拎了出來,急匆匆打開,翻到第一頁,見上麵寫著:春雨依然瀟瀟,窗外,美人蕉肥厚的葉子碧綠而油亮,向隅獨臥,輾轉難眠,寂寞而單調的中京之旅,我將擁何人為伴,不知這一顆芳心終將托付給誰……忽然,傳來鑰匙捅門的聲音,程文誌不由得一驚,趕緊把日記本放回原處,他想,曾姑娘看來是談過戀愛的。兩個人分手了,她又開始了新的尋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