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國學校製度的改革方向
關於“現代學校製度”的製度特征和內涵,在理論界並沒有充分的共識。比較常見的意見,來自兩個不同的邏輯:一是從擴大教育資源等經濟屬性產生的學校治理理念,強調產權問題、自主經營和董事會製度、學校與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問題等。另一個是從學校培養人的教育屬性產生的治理問題,更強調學校的校本管理、人本管理等內部管理製度,重視學校與政府、社區、學生和家長的關係。有學者將現代學校製度的基本特征概括為:(1)依法自主經營的學校製度,包括學校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政府職能與學校職能的分離、國家權力與學校法人權利的分離、產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等內容;(2)科學、民主、開放的學校管理,包括校本機製和人本原則,以及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專家治校、以教學為中心、允許學生自主擇校等內容;(3)家庭、學校、政府之間的夥伴關係,包括社區、家長、學校之間的互動關係和學習型社區等內容。這大致包括了“現代學校製度”的基本問題。
無論從哪個邏輯,都指向了以政府職能轉換為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改革。事實上,如果政府不放權、不向學校賦權,就不可能出現“新型的”政府與學校的關係和現代學校的法人治理結構。
我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了建設現代學校製度的基本框架:
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適應中國國情和時代要求,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製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係。適應國家行政管理體製改革要求,明確政府管理權限和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權利和責任。探索適應不同類型教育和人才成長的學校管理體製與辦學模式,避免千校一麵。完善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機製。健全校務公開製度,接受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隨著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製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傾向,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政府及其部門要樹立服務意識,改進管理方式,完善監管機製,減少和規範對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高等學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政策,自主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自主製定學校規劃並組織實施,自主設置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機構,自主確定內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學校財產和經費。擴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模式、育人方式、資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辦學、社區服務等方麵的自主權。
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製度。完善治理結構。公辦高等學校要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教授在教學、學術研究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
加強章程建設。各類高校應依法製定章程,依照章程規定管理學校。尊重學術自由,營造寬鬆的學術環境。全麵實行聘任製度和崗位管理製度。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製。
擴大社會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製。探索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進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的資源共享,形成協調合作的有效機製,提高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能力。推進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
推進專業評價。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高等學校學科、專業、課程等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建立科學、規範的評估製度。探索與國際高水平教育評價機構合作,形成中國特色學校評價模式。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布製度。
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製度。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製。完善校長任職條件和任用辦法。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製度,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製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製。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自主權。建立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發揮企業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發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