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學生考試作弊遭處分未獲學位狀告教委被駁回(1 / 1)

http://www.sina.com.cn2010年04月02日北京晚報

本報訊(通訊員盛亞娟記者孫瑩):北京聯合大學的學生小洪和小韓在考試中作弊被學校以違反校規校紀處分,畢業時沒能像其他同學一樣取得學士學位證書。在向市教委申訴未獲支持後,兩名學生將北京市教委訴至法院。記者昨日獲悉,西城法院一審駁回兩名學生的起訴。

小洪、小韓在起訴書中稱,兩人都是北京聯合大學的學生,於2009年7月畢業。畢業時學校沒有給她們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原因是學校曾以她們一個為他人抄襲提供方便,一個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文字並抄襲,均構成作弊,作出了記過處分。兩人認為,學校的處罰程序不合理,向北京市教委提出申訴。在未獲支持後,兩名學生將市教委告上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市教委作出的處理決定書,重新作出處理決定。

法院查明,兩名學生在校方的擬處分決定書“是否提出陳述、申辯”一欄填寫了“否”,在“本人意見及簽收形式”一欄填寫“情況屬實”並簽名;在處分決定中明確載明“如對處分決定有異議,請在接到處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學院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麵申訴”。兩名學生在決定送達簽收單上簽了字。作為成年學生,她們應當意識到簽字的意義及後果。

法院認為,根據證據可以看出,學校已明確告知兩名受處分學生陳述、申辯及申訴等救濟途徑,但她們在規定期限內並未向學院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麵申訴,可以視為放棄了向學校申訴的權利。學校依據校規校紀作出處分並無不妥,兩名學生要求撤銷市教委的處理決定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