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去通報,黎至元竟迎了出來,再大大方方把我帶入了他的辦公室。我一邊拆餐盒一邊說:“我現在一餓,就想起你。”黎至元心滿意足:“很好,這說明你一天要想起我五六次。”
吃過飯,黎至元親自把餐盒拿出了辦公室。我心想:我這派頭,在送外賣的中間,應該也算是功成名就了。
正洋洋自得時,我瞥見了黎至元文件櫃上的一個大信封。而那大信封上隻有一個字:肖。
全中國人民中,不知有多少個姓肖的,我想,肖言在其中,應該就像滄海一粟,但是,我還是伸了手,像不道德的賊一樣窺探了其中。
信封中有文件,文件上有照片,而照片中最上麵的一張,就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姓肖的,也許還遠遠不夠多。
照片拍攝於肖言所在的城市,更確切的說,是肖言所在的公司的門口。那個門口,我出差時曾借機看過一眼。那一眼,像個照相機一樣,喀嚓一下,就把影像留在了我的腦子裏。也許,在經曆千秋萬代之前,那影像都會在我腦子裏神不知鬼不覺地藏著。
照片中的主角自然是肖言,他行走中手臂的擺動幅度和被風微微吹揚的頭發都自然極了,幾乎要栩栩如生起來。我伸手去撫摸他的臉。
黎至元推開門,我下意識地與他對視。我向前伸平一臂:“不要過來。”黎至元走進辦公室,關上門,背靠在門上,沒有走近我。
我就這樣在與黎至元三臂之遙的地方明目張膽地翻閱著他的這個信封。黎至元泰然自若:“你這樣算不算竊取我公司的機密?”我平心靜氣:“那你讓公安局來抓我吧。”黎至元聳了聳肩,不痛不癢地道:“不必了。沒價值的東西,算不上機密,何談竊取。”
黎至元公司的員工應該會對我這個送外賣的記憶深刻了。因為我不僅和他們的黎老板共進了外賣,又讓他親手收拾了餐盒,最後,揚長而去時還一不小心讓他辦公室的門震耳欲聾了一下。
我帶走了那個信封,我一字一句地對黎至元說:“你是個不識貨的瞎子。”而我是識貨的,我認為肖言比商業機密更價值連城。
有兩張照片,是有女主角的,我認得出那是肖言的未婚妻喬喬。兩張照片皆拍攝於二人吃飯之時。他們不算親密,卻算得上默契。我坐在路邊,眼淚啪嗒啪嗒地掉在他們的臉上。
黎至元打來電話,我置之不理。他不僅僅是個瞎子,還是個混賬。他剖析我,把我最血淋淋的一麵翻到我眼前,像個陰險的劊子手,文質彬彬的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出了刀。
黎至元的車停在我家樓下。他看見我,下了車,疾步向我走來。我手裏還攥著那個信封,裏麵裝著肖言的今時往日,甚至還有一張紙記載著他用手機在何時跟何人通過電話。我剛剛坐在路邊,徹頭徹尾地學習了一遍。
我問劊子手黎至元:“是不是還有一個信封,上麵寫著溫妮二字?”黎至元的眼神終於不再泰然:“溫妮,你能不能聽我解釋?”我決絕地搖了搖頭:“不用了,沒什麼好解釋的,反正我去過哪裏,做過什麼,你應該都了如指掌。”我越過黎至元,回了家。
我打了電話給肖言。我把他的照片和資料鋪了一床,故弄玄虛道:“你給我放老實點兒,你小子的一舉一動都盡在我的掌握之中。”肖言不動聲色,隻是問:“小熊,你喝酒了?”我咯咯地笑:“不,我沒喝酒,卻勝似喝酒。”說完,我掛了電話,倒在床上。
黎至元,你愛查就盡管去查吧。今後你會查出,我溫妮天天都會撥這個電話。
肖言又把電話打回來:“你在哪裏?在家嗎?”我的聲音分明近乎哭腔:“在。”而肖言僅僅說:“早點休息,別讓我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