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名伶向來以唱戲並能夠上座兒,為自己的天職。很少有人寫文章研究理論,這樣做就會讓同行恥笑,認為“不是這裏事兒”。
對於這一傳統,上海的周信芳早就保持了頭腦的清醒。1930年,他以筆名“軒轅生”發表文章說:
“這個唱的地位,是代表不緊要的敘事,或竊思自歎,碰巧劇情緊湊的時候,嫌唱煩瑣,破壞戲的空氣,敘事一段,就由牌子代替。唱在編戲的時候,可以說是隨意添置。但是重要的話,編戲的卻不能刪去,而且還要使他念得清楚,才能使觀眾明白劇情。謂之七分話白三分唱,以念白為主,先使觀眾明了了劇情,以做工輔助話白的不足,用鑼鼓使白和做全節入軌,第四部再用唱,來助觀眾興致。”
“我拿戲情注重,自然要拿念白、做工,做主要,拿唱看作助興或輔助戲的哀樂的,自然是附屬品。”
“演戲的演字,是包羅一切的。要知道這演字,是指戲的全部,不是專指唱。”
(——見《周信芳文集》第310—312頁)
周為什麼能夠說出這一番話?原因有二:第一,他學戲在南方,磨煉在北方,最後又回到南方堅持演出。有了這一來二去,他對南北對比了然於胸。第二,他堅持在南方演戲,發覺上海是一個“五方雜處”之地,觀眾的成分、來源以及審美習慣,都大不同於北方。作為演員,隻能順應這一大局。如果在這個大問題上盲從北方的認識,就會把自己置於尷尬的境地。與其將來尷尬,不如現在就把問題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