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一個形式—文化學所做的筆記
出發點
閱讀不一定從形式出發,批評性閱讀卻從形式出發。
文學文本,首先是形式的存在,而不是意圖、主題、創作經驗的存在,不是意義或效用的存在,不是內容的存在。文學與非文學文本的區別,在形式,在與形式相應的閱讀方式,而不在於內容。“文學形式閱讀”加諸《莊子》《水經注》,它們就成了文學。“非文學形式閱讀”加諸《金瓶梅》《紅樓夢》,它們也會成為某種資料,某種非文學。
以內容為主的批評,是把文學作為非文學(例如,作為社會資料)來批評,與一般消費性閱讀方式類似。
沒有任何作品結構上是完美的,形式上是無缺陷的,整體合一的。雖然東西方文論中一直盛行此類看法:“有機論”(浪漫主義、克羅齊、新批評派),“結構自足論”(列維斯特勞斯、早期巴爾特),“辯證整體論”(黑格爾、盧卡契)等等。讀書界則一直有“至善至美”作品的“經典神話”。文本完美論,在文學實踐上不可能(同一作品的異文存在即是明證),在批評實踐上,則使形式分析停留於形式。
形式的形成就排除了形式完美的可能性。文學形式是一種語言實踐,而語言隻能在不斷的自身差異中存在。文學文本作為一種符號意指過程,必然在文化的積澱無限衍義,把一層層所指轉化為新的能指。批評性閱讀,處理作品形式時,就像把球麵展開成平麵,必須在某些縫隙處切開文本,解開形式。
影響作品生成的文化因素心理因素極多。作品形成後,這些因素沒有被固定,隻是暫時休眠。每次新的批評性閱讀又喚醒了這些因素,在新的閱讀時空中形成新的衝撞。
內容是汽車光滑炫目的外殼,形式是滴著黑乎乎機油的機身、底盤;內容是生命圓潤的皮膚,形式是生命血腥的內髒。皮膚上痛苦的切口,使我們得以一窺生命的真相。
內容
各種自然的、社會的、心理的經驗材料,構成了作品的內容,即文學的“文本現實”。比起其他大部分社會語言實踐(例如科學,例如統計報告),文學的文本現實與經驗現實的差距最遠。文學文本無法反映現實,隻能用一種特殊方式曲解現實,戲仿現實。“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是信息不發達時代強加給文學的任務。“興觀群怨”,是文本功能混淆時代對文學的濫用。
令人迷惑的是,文學作品比起其他社會語言實踐(例如曆史、新聞),給讀者更強烈的“現實感”。這種“鏡象”,隻是一種逼真感,隻是經驗材料即內容製造的幻象,但這幻象卻成為各種現實主義假定或理論最牢固的基石。
逼真感的產生與文本形式有極大關係,形式的程式化是其首要條件,形式本身,似乎與現實感大有關係,其實無關。“現實性”不強的形式(例如舞台幹擾極多的中國戲曲,例如語言極不自然的敘事詩),完全不妨礙逼真感的產生。
逼真感來自讀者與作者共有的釋義程式,而這程式是特殊文化環境的產物:文化使某種形式重複,重複到接受者不再看到形式,不再妨礙他把作品內容直接等同於現實,是為程式。隻要程式化地閱讀,任何文本都可以是現實主義的。
這樣的讀者,是內容的消費者,是逼真感心甘情願的箭垛。形式越程式化,對逼真感的幹擾就越少。這就是為什麼形式創新是現實主義之大敵。
經驗現實並無結構可言。文學作品借助逼真感對經驗現實加以內容結構化,道德整飭化。起承轉合的情節邏輯,亦即褒獎與製裁的法庭。認為文本結構即經驗現實的本質,是一種寫作迷信。
本文是作者對經驗現實的一種詮釋,它隻是一個詮釋,它的真實性是個別的。如果沒有程式給予一個似乎磨光平滑的表麵,這種詮釋不可能具有一般性。
批評性閱讀的目的,不是給作者的這種詮釋以一個再詮釋,而是分解文本,去破作品完整的假象,以發現作者在什麼樣的條件下進行他對現實的詮解。因此,批評是對寫作的反詮釋。
意識形態
文化不是影響作品產生的唯一因素群,卻可能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群。任何追尋作品意義的批評,不能忽視文本存在產生、流傳、被閱讀的文化條件。
文化是一個社會中所有文本(即所有表意活動與釋義活動)之集合。社會中的絕大部分活動,都有一定程度的表意功能,都可以算廣義的文本。意識形態,即是在一定曆史環境中控製並詮釋這些表意活動的元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