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懿覺得自己是一典型的窮人命,數錢數到自然醒,睡覺睡到腳抽筋。
她鮮少在筆記本上寫點什麼東西,偶爾找不到事情做,才寫點什麼東西。
心裏擱了很多少事,又不能對別人說,隻好寫出來,留給自己一個人看。
比較起功能繁多的WORD文檔,林懿更喜歡TXT,字體大小不用調整,簡單明朗。
寫東西稀奇古怪,隨性而至,想寫什麼就寫什麼。
“這個是什麼?”林懿看著麵前的黑色電腦包問。
“你的電腦。”蘇玫想伸手去摸她的頭,卻被她避開了。
蘇玫道:“你真的要走?”其實她很想照顧林懿的,林懿現在誰都想不起來。
她不願意住在這裏,甚至要走不讓蘇玫送她。
林懿淡漠地點了點頭,轉身走了。
蘇玫靠在門框邊,抽完了一支煙,背過身擦了眼淚,關上門。
林懿新租的房子在城北,下麵有個小公園,黃昏的時候,很多老人出來散步,也有一些年輕的父母,帶著孩子出來玩,很熱鬧的樣子。
把窗簾拉上一半,林懿坐在床上打開了電腦。
“唔,密碼是什麼?”
林懿實在想不出來,隨手按了“12345”幾個鍵。
PASS。
失笑,看來這要真的是她的電腦,那以前的她肯定跟現在一樣懶得要命。
電腦裏沒有什麼東西,有一些圖片,一些歌,大部分都是粵語的,還有一些舊電影。
隨手點開了一首鄧麗欣的《電燈膽》,林懿跟著哼了幾句,又點開最後一個F盤,找到了一個名為“Myself”的文件夾。
打開來看,裏麵清一色的TXT文本文檔,命名是阿拉伯數字排下來的,但數字並不是緊挨著的,也許有些內容被刪除了。
文件名:3 .txt
“今天是星期一,AM4:51。
白天睡到三點半,導致我晚上睡不著。
再過幾天就是我生日,我想起去年的時候,還有子涵哥給我慶祝,有他在,我就什麼都不用操心。
有的時候我在想,難道一個人喜歡一個人,隻是因為本能?比如我喜歡淩雲哥,子涵哥喜歡我,淩雲哥喜歡我姐。
現在我身邊除了黨傑,再沒有別人了。
我不想回家,也不想跟淩雲哥還有姐姐見麵。
我覺得累。
如果我不過生日,子涵哥不會喝醉了酒被人砍傷,也不會出車禍。
如果我不出生,媽也不會跟姐姐的爸爸離婚。
所以要是沒我這個人就好了。
這是特傻的一個想法,事實是,我出生了,我長大了。
子涵哥,你跟我說過的,人最重要的是對自己好,我現在正在努力做到。你給我的戒指,我好好收著呢。
傑傑上次也送了我一個戒指,因為他說925純銀打折,切,真是要把我氣死了。
上個星期他又問我生日想要什麼禮物,我說,我要他把整個商場包下來,我想要什麼拿什麼。
他說我是豬。
不過其實我最想要的,是你回來。
因為你簡直就是個流氓,你死了肯定要下地獄的。
我應該多做點壞事,等我死了,下去陪你。
哈哈哈,現在我是困糊塗了,什麼亂七八糟的都寫上來。
不過,我還是想說,我真的想你了。”
文件名:4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