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艾滋病事故(1 / 2)

台灣大學醫院發生5人誤移植艾滋病患者器官

台灣大學醫院日前發生一起重大醫療事故。院方誤將一名艾滋病感染者的器官移植給5名病患,導致這5人均有感染艾滋病毒之虞。這也是台灣首例艾滋病器官移植事故。

綜合此間媒體報道,事件爆發後,原本沉浸在獲得器官重獲新生喜悅中的移植患者和家屬,全都傻了眼。患者從即日起開始接受艾滋藥物治療。被卷入其中的成功大學醫院6名醫師,因直接接觸到移植者的器官、體液和血液,感染風險高,將進行預防性投藥一個月。

據了解,捐贈器官者是一名37歲男子,24日因頭部外傷送新竹市南門綜合醫院急救,次日宣告不治。家屬在不知男子是艾滋病感染者的情況下,聯絡台大醫院器官捐贈小組。器官捐贈協調者和台大檢驗人員僅以電話確認結果,不幸混淆陽性與陰性,檢驗人員也並未二次確認就進行移植手術。

該名艾滋病患的心髒、肝髒、肺髒和兩顆腎髒分別捐贈給了5名病患,其中心髒送到成大醫院進行移植手術,其他4起手術都在台大醫院進行。等到器官移植手術完成,協調者收集檢驗報告紙本資料時,看到捐贈者的艾滋病檢驗結果竟然是“陽性”,才發現大事不妙,緊急通知移植團隊為時已晚。

事故發生後,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於27日晚緊急召開記者會,公布事故原因並向病患家屬和社會大眾表示道歉。台灣衛生主管部門表示,已要求台大醫院進行檢討,在3天內提供完整報告。並強調除行政處罰外,如果因此致人感染艾滋病,失職醫護人員將麵臨3至10年的有期徒刑刑罰。

捐贈者的母親在獲悉此事發生後表示相當內疚自責。她表示,不知道兒子患有艾滋病一事,“原本隻是想替兒子做好事、積功德,沒想到反而害了人,實在是對不起。”台大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表示,目前無法確認受贈者是否感染,要進行分子檢測,1到2個月後才有答案,後續可能還需追蹤至半年,才能確認受贈者是否脫離感染風險。

獻血會傳染愛滋病和肝炎嗎?

回答:不會。我國《獻血法》明文規定: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後必須銷毀,確保獻血者的身體健康,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於臨床,不得買賣。《血站管理辦法》規定一個地區隻能成立一家采供血機構,一家醫院不能使用二家或二家以上采供血機構的血液。這些法律法規,主要是為了加強對采供血機構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獻血者的身體健康和臨床用血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競爭。另外獻血和輸血的概念是明顯不同的,獻血時血液是住外流的,隻要一次性采血器達到國家的規定和要求,獻血是不會傳染任何疾病的。目前我市血站所用的一次性采血器材都是嚴格按規定和要求進行采購的。

被動感染艾滋病危險有多大

艾滋病(AIDS),醫學名稱為“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一種迄今為止無特效藥且病死率很高的嚴重傳染病,人們談之色變。我市在1992年就發現了首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至今年6月,艾滋病三種傳播途徑(性接觸、血液、母嬰傳播)的病例均已在我市出現。

這一情況讓不少市民產生了一些擔憂。他們認為,艾滋病的三種傳播途徑中,我們可以通過自我約束,通過自製來主動地切斷因性亂、吸毒等傳播艾滋病的途徑,但血液傳播(除吸毒外)有些情況下不是靠自製就能預防的,比如輸血、打針等等,這些可能導致被動感染艾滋病。

那麼,這種可能導致被動感染艾滋病的情況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主要有哪些?它們感染艾滋病的風險又有多大呢?記者近日走訪了我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專家,了解相關情況。

醫療器械:你安全嗎?

據了解,目前發現的本市籍艾滋病病毒感染途徑以性接觸傳播為主,在已知病例中占55.17%,血液傳播占10.34%,母嬰傳播占3.45%,原因不詳的占31.03%。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鄒主任認為,市民所擔心的被動感染主要是通過血液傳播,這很大程度是來源於對就醫時可能出現的因輸血或醫療器械不潔的原因而感染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