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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1 / 1)
[注解]出自《孟子·離婁下》。說明了“為”與“不為”的辯證關係:隻有懂得放棄的人,才能有所獲得。如果無所不為,則將一事無成。
[譯文]一個人要懂得有所不為,然後才能有所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