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1 / 1)

[注解]出自《孟子·離婁下》。說明了“為”與“不為”的辯證關係:隻有懂得放棄的人,才能有所獲得。如果無所不為,則將一事無成。

[譯文]一個人要懂得有所不為,然後才能有所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