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1 / 1)

[注解]出自《子·告子上》。以魚和熊掌不可得兼為喻,說明在身體和心性都需要養護的情況下,要把養護的重點放在養性上。兼:兼有。熊掌:熊的腳掌,極珍貴的食品。

[譯文]魚是我所喜歡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歡的;如果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就舍棄魚而要熊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