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做若斐,普通女生,愛好是漫畫動畫以及Cosplay(角色扮演)。
今年夏天,我相遇了天方夜譚,那就是:我與一把劍簽訂了契約。
這是一把從河流裏拾來的劍,它閃著銀色寒光,造型很有魔幻的味道,令我一見鍾情,心裏盤算著帶它到漫畫展上玩Cosplay。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絕對會選擇厚著臉皮跟隨親愛的爸爸媽媽去度過他們的第十五次結婚周年紀念旅行。然而,我的臉皮較薄,再者,親愛的爸爸用眼神傳遞著“你若是跟來我就扣你半年零用錢”這麼一種信息。
離家前,親愛的媽媽給了我一百零八條日常生活囑咐,包括一天最少吃兩頓飯晚上十二點前必須睡覺襪子放在櫃子第二個抽屜裏廚房裏鹽是紅色罐子味精是綠色罐子不要弄混……等等。
第九十九條是:不可以一個人去遊泳。
第一百零七條是:不要把來曆不明的東西帶回家。
順便一說,最後一條囑咐,也就是第一百零八條:不得用手掌劈東西。
我的右手手掌天生的比平常人堅硬,一下子敲碎十多塊磚頭不費吹灰之力。如果我是男生,絕對是理想的黃金聖鬥士修羅Cosplayer(角色扮演者),修羅的絕招——聖劍,他舉起手掌一劈,頓時山崩地裂,一個帥字了得。
說話,那天的黃昏,我一個心血來潮,跑出家門,到達附近一條河流裏戲水去。剛潛入水底,我就看到了那把閃著銀色光芒的異域之劍插在河床沙石裏。我圍著它遊了幾個圈,雙手抓緊把它拔起。浮出水麵時,卻是毫無預兆地,河麵居然湧起滔天大浪。天!這麼小的河流,怎麼可能起大浪?一個浪頭迎麵砸來,我就沉到幾米深的河底去了,手腳無法動彈。
迷糊中,一個聲音傳遞而來:“與我簽契約吧。我拯救你生命,你幫我尋找一個靈魂。”
咳咳!快快拯救我的生命,不然拿什麼與你簽啊!
然後,我被瞬間轉移了,一身濕淋淋地站在自己的家裏。
那個聲音繼續傳遞而來:“好了,簽訂契約前,聽我說一下內容。”
“你寫下來就行,我待會簽,現在要換衣服去!”我扔下那把劍,也扔下來那道不知道來自何方的聲音,衝進房間收拾自己的狼狽去了。
再然後,一身清爽走出臥室的我,看到那把銀色之劍在客廳地板上跳來跳去,桌麵上放有一張薄紙……
媽媽大人給我日常生活囑咐,爸爸大人卻是給我為人處世囑咐,其中一個處世道理是:“做人要守信。”契約上最終簽下了我的名字。
這把劍叫蒼珀,它想要找到另一把叫緋晶的劍。因為某個感情原因,緋晶離家出走,蒼珀在各個時空裏尋找多時,折騰無數光年以後,總算確定緋晶停留在我所在的時空裏。
契約主要內容有三:一、若斐用盡一切辦法協助蒼珀尋找緋晶。二、若斐照顧蒼珀一切日常生活。三、此契約即時生效,直至找到緋晶為止。
看著契約,我有點哭笑不得。我要照顧一把劍的日常生活?如何照顧?為它拭擦劍身?緋晶又是長什麼樣子的呢?幫忙找把劍居然還得簽契約?這是它們世界的交際習慣?
蒼珀在沙發上跳來跳去,它說:“告訴你,緋晶是一把泛著紅光的水晶劍!很漂亮的!很可愛的!也很固執的!”
難道,這是一對情侶劍?暈,它們在別的世界裏鬧了感情矛盾,幹嘛要把我這個身處另一個世界的普通人類也扯進去!難道僅因為是我拾到它?
“若斐!起床!”清晨,一個清朗聲音如鬧鍾般準時在我耳邊響起。這是蒼珀的聲音,如果僅是聞聲,絕對會以為這是一個清朗少年。
“嗯……蒼珀啊,你知道嗎?對於享受暑假的人類少女來說,清晨六點被迫起床是一件殘忍的事情。”我縮縮身體,把自己縮在被窩裏。啊!夏日裏,吹著空調躲被窩,幸福得如同品嚐巧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