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裏一概沒有交代講經的年月日,都用“一時”來交代。為什麼佛陀不明確表明時間?因為所謂的時間概念,不過是緣於眾生業感果報不同。例如:地球上每一個國家的時間都不一樣,台灣的時間是下午一點鍾,美國已經是淩晨了。一個地球因為地域不同,就有“時差”的分別,更何況佛經裏的“十法界”的時空,又哪裏能用娑婆世界的時間能夠涵蓋得了? 佛經的“一時”,泯除眾生對有限時空的觀念。在諸法平等性中,隻要我們和佛陀能師資合會,雖然隻是“一時”感應,在法性裏卻是亙古無窮的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