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軼瞧著在自己眼前蹦蹦跳跳的方琴,腦袋裏閃過一堆黑線。
這個女人是不是有毛病啊,之前還凶巴巴的,現在整個人變的像撿到了寶貝。
方琴屬於那種一根腦筋的女孩心裏的火氣找地方給發泄了,立馬又變回了嘻嘻哈哈的模樣。
隻是之前的那個小插曲小尷尬真的能夠被帶過嗎?
“剛剛那個是誰?”林軼見方琴心情不錯,有些好奇的問道。
“沒誰,就是一個好色的跟屁蟲。”方琴翻了翻白眼,一臉的無所謂。
“哦。”林軼點點頭“現在去哪?”
“走,去體育館。”方琴旁若無人的拉著林軼的手朝著工人體育館跑去。
街道上認識方琴的人不少。
她老爹是有名的混混頭目,而她自己也是林華縣出了名的女“魔頭”。
不過路人紛紛側目的原因更多的是林軼。
“這個瘦個是誰啊,居然能被方琴給拉著。”
“天知道,還是離他遠點,看樣子兩人的關係還挺近的。”
一時間街坊鄰居議論紛紛。
縣城不大,稍微有點小新聞便立馬弄得人盡皆知。
短短的半天時間,方琴交男朋友的消息便傳遍了半個縣城。
就在所有人都在議論紛紛的好奇能夠被方琴這個混世魔王收住的男孩是何方神聖時,故事的男主角林軼正苦著臉站在工人體育館裏呢。
林軼已經穿上了方琴給他買的一套衣服,蹬著一雙全新的運動鞋。
不得不說人靠衣裝馬靠鞍,原本再普通不過的林軼經過這麼一打扮整個人看起來精神的很,甚至勉強能夠邁進帥哥的行列。
方琴砸吧著嘴,繞著尷尬無比的林軼打圈。
“我說看夠了嗎?”林軼的臉快紅了。
“行了,咱們跑步去。”方琴嘿嘿一笑,心裏還是很高興的,自己誤打誤撞竟撿回了一個帥哥,再收拾收拾沒準就是一前途無量的潛力股。
“你跑吧,我還有事。”林軼看著方琴兩眼冒光的看著自己,不由得心裏一陣發毛,立馬打算腳底抹油溜之大吉。
“想跑,沒門,陪我跑上五公裏再說。”方琴嘿嘿的笑著。
林軼一聽這話,腦子炸了。
他百米短跑成績不到11秒不假。
他徒手對毆七八個大漢也是事實。
可別人不知道,他自己心裏比誰都清楚,那可是英雄技能給他帶來的紅利,若讓他實打實的跑上五公裏,那還不要了他的命。
作為曾經的吊絲,林軼基本上屬於下課放學、吃飯睡覺的主子,什麼時候鍛煉過。
別說五公裏了,平日裏連五百米都沒怎麼跑過。
“我肚子疼,我得去廁所。”林軼趕緊換別的借口。
“我陪你去。”方琴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啊?”林軼呆了。
這方琴還真不拿自己當女生啊。
“啊,什麼啊。我有那麼嚇人,跟我在一起待著能吃了你?”方琴的臉上很是不愉快。
一見對方誤會了,林軼趕緊解釋“沒有沒有,你想多了。”
方琴不說話,若有所思。
林軼一見方琴這副模樣,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今天真的不舒服,不想跑步,要不我請你吃東西吧。”林軼試探著問道。
“誰要你請。”方琴撂了句話,頭也不回的走了,丟林軼一個人在那大眼瞪小眼。
這姑奶奶是什麼情況,說翻臉就翻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