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戰國·呂不韋《呂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鍾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
【釋義】
偷鈴鐺怕別人聽見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騙自己,明明掩蓋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蓋。
【近義詞】
自欺欺人
【反義詞】
開誠布公
【典故】
春秋時候,晉國的貴族智伯滅掉了範氏,範氏家裏一片大亂,這時就有一個小偷希望能趁此機會,去他家偷些東西,好換些錢花。
他趁著夜深人靜的時候悄悄地來到範家的院子前,仔細地巡視了一番,也許是因為來趁火打劫的人太多了,範家的東西已經所剩無幾,小偷不願意空手跑一趟,於是就把目光投向了掛在屋門前的一串鈴鐺,那串鈴鐺做的非常精致,而且還是精銅鑄造,若是拿出去,肯定能換回不少錢的。
他四處看了看,確定沒有人,就伸手去摘那串鈴鐺,可是,他的手剛碰到鈴鐺,那鈴就"叮叮當當"響了起來,這個小偷嚇得急忙縮回手去,如今雖然範家凋落了,可若是被他們的鄰居知道了,肯定也會把自己送交官府的,可是如何能夠既偷到鈴鐺,又不被人發現呢?他急的團團轉,使勁的揪著自己的頭發想主意。
突然,他想出了一個"好"辦法,如果把自己的耳朵捂起來,那麼不是就聽不到鈴鐺響了嗎?他高興極了,心想:我真是聰明啊!於是他又踮起腳,一手捂住自己的耳朵,一手去摘鈴鐺,誰知,他剛把鈴鐺拿到手裏,就驚動了周圍的住戶,那些人看到這個小偷,就把他抓了起來,送到官府裏去了。
這個人一臉不相信地對縣官說:"怎麼可能呢?我已經捂住了自己的耳朵,明明聽不到鈴鐺的聲音了,怎麼會把那些人都驚醒了呢?"
縣官聽了,哈哈大笑,說:"我還沒有見過像你這麼笨的人,你隻是把自己的耳朵掩起來了,並沒有掩住別人的耳朵,別人怎麼會聽不見呢?"
【課本鏈接】
蘇教版《小學語文》五年級上,練習4,誦讀與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