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孔子其人(五)(2 / 3)

放開點說,人類社會要發展、要進步,就必須穩定有序,人際關係和諧,以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內耗”,因此,就需要有道德。但事功的取得,工作效率的提高,又總是更直接地依賴於人的聰明才智的發揮,所以,又不能因為強調道德而挫傷了“得天獨厚者”發揮其才華的積極性。就這樣,道德對個人的“克己”要求,與為了調動人的積極性就必須對少數“精英人物”的個人私欲作出某種讓步的“社會需要”,這二者之間是有矛盾的。這在個人身上就表現為德與才的矛盾,到了個人對群體、社會的依賴性相對減弱,人類的個體差異日益突出的時候,這個矛盾會越來越明顯,人們也越來越意識到必須妥善地加以解決。實際上,人的道德意識就是在這個時候產生的。矛盾本身的產生和自發形成的解決方式,不但是同步的,簡直是同一個過程,所以,應解決這個矛盾之客觀需要而產生的人類自覺的道德意識,在總體上必然就是這樣一種觀念,那就是認為一個人的德性,正就表現在他對自己才能的自覺調控和運用上。因此,在古人那裏,重視、強調個人的德性就是要求他努力提高自己的才能並按社會希望的方式去發揮,亦即用於謀公利而非個人私利。很明顯,這在名義上、表麵上是重德,骨子裏頭是重才,所以當時可以也必然是德才不分,才在德中,但又確實把才與德的矛盾給解決了,或者說,給掩蓋了。毫無疑問,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外界對個人私欲的誘惑將越來越大,利益的分配也越來越難獲得公允,德與才的矛盾就將日益明朗化和嚴重起來。孔子就處在社會發展的這個階段上。所以這一章證明了兩點:一是孔子頗明確地認識到了這個矛盾,就是說,他看出來了,不管怎樣,“力”太差,不能負重快跑的馬,無論怎樣都不配叫“驥”,而人需要的明明是“力”,卻又隻“稱其德”。二是他仍然主張用強調德性和強化道德教育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矛盾。這後一點說明,孔子確實有片麵性,就是說,他未能因此而想到,道德觀念應該發展一下了。

孔子強調德性,要求用德性對才能實行有效的調控,也表現在下一章: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射”是“射禮”,也是射箭比賽。“不主皮”是說隻以中靶情況為評判標準,不在乎射沒射破靶子(李零據此懷疑“皮”為“破”字之誤,我以為疑得有理)。後句是說:這是因為人的體力不同(“科”有類別義),言外之意是,人的射技主要靠訓練、培養獲得,體力的差別主要是由於先天素質的不同,而射箭比賽比的乃是射技。末句指出這是“古之道”,意在強調,這個規矩很正確,合人性,破不得。這裏體現的思想是:比賽隻能是比人自己能夠控製,也即可以通過培養獲得的東西,因而實際上是比人為發展自己才能所付出的努力,從而也就是比德性修養達到的水平。稍為放開一點,就還蘊涵一個意思:涉及人力不可企及的東西時,隻能根據人麵對這東西所抱的態度,而不能純用處理的客觀結果,來衡量、評價人的“人性狀況”,亦即道德水平,換言之,人的道德隻能表現在自己可以隨意調控的行為上,從而也就是表現為怎樣使用自己的才能。這是關係到道德評價和道德本質的大問題,《論語》中沒有孔子對此做過專門論述的記載,但我以為孔子不會完全沒有思考過這問題。所以,認為以上兩章包含了孔子對這問題的認識,應該說是合理的推論——孔子不因管仲當年“失節”而抹殺他後來的大功勞,甚至還許他以“仁”,說明他認真考慮過這問題,同時又說明他未能徹底解決這問題——如往深處說,這章表明,孔子“接觸”到了道德與自由的關係問題,亦即道德要以自由為前提的思想。

重德不輕才,把才納入德,可說是孔子“修己智慧”的基調,這個基調決定了他心中的的修己幾乎可以歸結為修德,用孔子時代的話說,就是“崇德”。孔子直接談如何崇德的有以下一章:

樊遲從遊於舞雩之下,曰:“敢問崇德,修慝,辨惑。”

子曰:“善哉問!先事後得,非崇德與?攻其惡,無攻人之惡,非修慝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非惑與?”

樊遲的問題,李澤厚譯得簡明:“請問如何尊道德,去惡念,辨是非?”但頗不準確。樊遲是針對他自己的情況而發此問的,所以“崇德”實是問“我該怎樣提高我的道德水平”(“崇”本有高義,這裏用作動詞)。這樣提問,暗示了他承認自己有後麵說到的“慝”和“惑”這兩種道德修養不高的人常有的缺點,所以也是問“我該怎樣克服之”。就因為如此,所以孔子首先肯定他問得好。

但孔子的回答卻很有普遍意義。“先事後得,非崇德與?”這雖是對著樊遲氣量小又貪財的缺點而發,但聯係到15-38章的“敬其事而後其食”和14-13章的“義然後取”等說法來讀,可知孔子其實是一般地認定,一個人的道德品質,主要表現在對待財利這個方麵,因此所謂加強道德修養,提高道德品質,也就主要應從這方麵去努力。“先事後得”自然不是強調時間的先後,而是說“事”和“得”要相稱,不圖不勞而獲,不存非分之想。這又見孔子並不一般地反對求“得”。事實上,一個人長時間地堅持以“先事後得”的方式求“得”,不但說明他是有道德的,而且必然會在這種“道德實踐”中越來越“崇德”,不斷地提升道德境界。惟其如此,孔子才又把這作為“崇德”的方法、途徑來教給樊遲。這個“事”,相當於我們今天說的“作貢獻”,故孔子這話可翻譯為:先講貢獻,後談索取,這就是提高道德修養的途徑。

“慝”是指人心中懷有的對別人的邪念、惡意,“修”有“整治”義,所以將“修慝”譯作“去惡念”,是不錯的。但樊遲問如何“修”,必不僅是因為承認(他已經承認了,說明道德水平並不低)心中有“慝”乃是道德水平不高的表現,必還因為他在為自己對人有慝而感到苦惱,很想去掉而又做不到,故希望得到一個具體的指點。否則,有前一問就夠了。孔子答話中的“攻”是“攻訐”的“攻”,批評、指責的意思,“其”是和“人”相對,故是反身代詞,可譯為“你自己”。一個人對別人心存怨恨、惡念(“慝”),一定是因為感到別人欺侮了自己。這往往又是由於隻想到或誇大了自己占理的一麵,和別人虧理的地方,否則不會起惡心,隻會生愧意。孔子就是根據這個心理情感規律,告訴樊遲,你多反思、批評自己的錯誤,不計較別人的錯處,就會去掉對人的“慝”了。孔子的這個回答既對準了樊遲器量小的缺點,又道出了一個大的道德事實和規律:道德修養的高低總表現為“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所達到的水平,而人做到了這一點,就會與人為善,不但不會有因為對別人懷有惡意而造成的痛苦,相反,還會享受問心無愧的“道德快樂”。聯係到15-15章說“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對這回答就有更深的領會。

最後的一問和回答,涉及的僅是樊遲個人的性格,沒有普遍意義。孔子是說:有些人,一發起脾氣來,就忘記了一切,說話行事隻圖眼前痛快,不顧對人(包括父母)和對己的後果,這就是不明智、很糊塗(“惑”)的一種表現。這當然是暗示“你樊遲有時就如此不明智”——“辨惑”不是講認識,仍然是講“崇德”;有這種“惑”的表現當然也說明道德修養不高,如果與4-7章“觀過,斯知仁矣”相聯係,可知我這解說不誤。

下麵一章也是講崇德辨惑,但針對性不同:

子張問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義,崇德也。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誠不以富,亦祗以異。’”

這章對“崇德”的回答,是針對子張的特點,要他從遵循基本的道德規範做起。忠、信、義的問題,我們這裏暫不討論。對“辨惑”的回答,具體說同上一章不一樣,抽象地說又很一致,都是說人的非理性的心理情感可能使人偏離道德要求,而這就是進行道德修養中的惑:“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同樣是狀寫人的不理智,在非理性的驅使下走極端,自相矛盾地處理問題。末後引《詩經》中的兩句詩在這裏是何用意,我唯見李零作的解釋著了點邊際,特抄下供讀者參考:“原詩是描述棄婦之怨”,“這裏是說,一個人好惡太深,就會像棄婦恨她的前夫,愛之深,也恨之切,完全失去理智,一會兒愛得要命,一會兒恨得要死,作尋死覓活狀”。

對以上兩章,我們可以概括地說,孔子教誨的關於修己也即崇德的方法、途徑是:既針對自己的缺點,又從履行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做起,並努力排除非理性因素的幹擾,冷靜明智地處理問題。這裏顯示的仍然是從實際出發,不要好高騖遠,要踏踏實實地前進向上這樣一種實事求是的精神。

◎如何對待自己的錯誤◎

下麵幾章一起表明,修己,也即崇德,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正確對待自己的錯誤、過失。先看這一章: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這一章應結合4-17章“見不賢而內自省也”,7-3章“德之不修……是吾憂也”和曾子的名句“吾日三省吾身”來讀。有道德的人和努力於道德修養的人,對於自己的過錯不僅是“不遷怒,不貳過”(6-3),而且在尚未發現犯錯誤,或過失性質未定時,經常自我反省,自我審問,自我辯論。這就是“內自訟”,其基本傾向是往自己有錯的方向做檢討,做論證,做判定,以達到對自己的最嚴格的要求,從而最快地取得道德進步。可以說,有無“內自訟”精神,是有德者和缺德者的分水嶺,因為人隻要能夠做到“內自訟”,就終將成為大有道德的人。孔子大概是有感於當時努力於道德修養的人太少了,所以開頭來了句“已矣乎”(相當於“拉倒吧!”),還用“吾未見”引起——這又不禁使我們記起15-4章說“知德者鮮矣”。

李澤厚說:“這種自省內責的儒家哲學,仍然建立在積極情感的追尋塑造上,與向上帝懺悔的苦痛意識和深重罪感仍然不同。”我則隻想說一個意思:“內自訟”不等於“後悔”。“內自訟”中自然有後悔,因為過失總意味著出現了不願意出現的結果,如果承認了過失,哪能不“悔不當初”。但後悔重在為自己的損失痛心,即使想到了給他人造成了傷害,也是因為感到自己對此要負責任,因而仍然是為自己受害痛心。承認自己受害的原因乃是自己,這是後悔的本質。因此,隻要自己的損失得到了足夠的補償,就不再後悔,要是補償超過了“損失額”,還會產生“因禍得福”的喜悅。“內自訟”卻是為自己可能給別人造成損傷而預感痛心,和在這種“預痛”的驅使下要求自己防範可能的損傷或作出補救,如果說也想到了自己的損失,那麼這個損失完全是人格上的,就是說,覺得自己的人格降低了,而且是在自己的心目中,因而所謂“補救”,對自己而言就是讓自己的人格水平,在自己心目中有所恢複。所以“內自訟”的本質是譴責自己傷害了別人和要求在自己心中恢複自己的道德人格形象。因此,世上不乏後悔者,大概人人都有過後悔,但“內自訟”者確實難得,有的人簡直不知“內自訟”為何物!在孔子心中,“內自訟”是跨入有德者行列的門檻。

下麵兩章隻是一般地要求“改過”。

子曰:“法語之言,能無從乎?改之為貴。巽與之言,能無說乎?繹之為貴。說而不繹,從而不改,吾未如之何也已矣。”

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盡管誰也沒有將“法語之言”和“巽與之言”這兩個說法解釋清楚,但從二者是相互對待看,再加對前者說“改之為貴”,認為發生的問題是“從而不改”,對後者說“繹之為貴”,問題是“說(悅)而不繹”,也就可以肯定:前者指教誨正確行事的人生格言,或別人批評自己錯誤又批得很對的話,後者是指對於自己的奉承話,以至諂媚的話。“繹之”是說對之加以分析。所以9—24章不過是說:要拿那些足以指導修身行事的警言來要求自己,尋找自己做得不夠之處,並努力克服之,對於別人吹捧自己的話,則要多加分析,不要隻是聽了高興。後三句是說:對於做不到這樣的人,我也就對他沒有辦法了,意思是:他們談不上“崇德”,不可能有道德上的大進步的。

後一章真是言簡意賅,我以為至少蘊涵三層意思。第一是“過失”應作為一個道德概念來看待。對人犯錯誤,一般都隻從結果上看,即將錯誤、過失看作是做了後果、影響不好的事。孔子認為,在道德上,應從該不該做某事去看,做了不該做或不去做該做的事,就是“過”。他說“見義不為,無勇也”,就是從這個角度看“無勇”這個“過”;他說“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就是擔心自己犯這個意義的“過”,這章又是講這意思:知道了有過失就應主動改正,不去改,就是一個新的過失。這裏說“是謂過矣”,還帶有“這才真是過失”的意味。這是多麼深刻的思想!對於激勵人改過,有著極大的意義。

第二是主動改過乃是一種道德義務,做到了“過而能改”就意味著有道德。這是可以直接從以上分析得出的結論。肯定這一點,對於勸導人知過即改,更是有著正麵的號召力。

第三是要求人不要歧視犯過錯誤的人。前麵說,“是謂過矣”帶有“這才是過失”的意味,這“意味”明顯含有人難免會犯純從結果上看的錯誤,但由於經驗不足、認識失誤而犯下的這種錯誤,嚴格說不是道德上的過失,人也就不好負道德上的責任的提示。另一方麵,按中國人說話的習慣,“過而不改,是謂過矣”這種語言格式,常是表達充要條件假言命題的,所以實際上還含有“過已改之,是謂無過”的意思。把這兩點結合起來,豈不是在要求正確看待道德過失和正確對待犯過道德過失的人,亦即不要將道德過失擴大化,要讓已經改正過失的人繼續享有和無過者平等的“道德待遇”?這體現的是一種寬容精神,是與人為善、促人向善的人生智慧。

◎如何看待個人名望◎

談到孔子修己的智慧,不能不講一下他對於個人名望,也即“成名”問題的態度與說法。這在《論語》中有不少記載。

子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

頭一章,李澤厚翻譯為:“君子憎惡這個黑暗世界,名稱不符合實際。”這與一般照字麵直解為“君子恨的是到死都未能成名”,相去頗遠。李先生解釋他不作這種直解的原因是:“這似乎與上章直接矛盾,有點不像孔子所標榜的‘君子’。”他講的上章就是我們這裏給出的下一章,即15-19章。

這兩章真有矛盾嗎?孔子心中的君子到底愛不愛和可不可以愛名?我以為,從其他論及成名問題的章句,如“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特別是上引的14-30章看,孔子心中的君子,包括孔子自己,是很愛名並且毫不掩飾地追求名的,這不必有所懷疑。

於是隻能對15-19章作這樣的解釋了:不是說君子不好名,不求名,正是教誨君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能”,以求取得名望,還要樹立起“有能必有名”的信心。這理解是正確的,因為漢語的“不怕……就怕(不)……”這格式正是用來強調,去除了“就怕”後的內容,前一“怕”就毫無必要,即所求的東西將“水到渠成地”到來。行賄者有個很一致的經驗:“不怕貪官收了你的錢不給你辦事,就怕他因故竟不收你的錢。”就是這個語言格式的一個正確應用,從而是上述理解的例證。15-19章就是這格式的古代用例,不過前後兩句次序倒過來了,14-30章則完全是用的這格式,所以意思和15-19章全同。

君子為什麼也愛名?這似乎與“君子”乃是道德化身的名稱(“標榜”)不一致,李澤厚的這個擔心又該如何消解?我以為,這裏有兩個關鍵,其一是李先生忽略了我在前麵提到的孔子的那個重要思想:就德與才的關係而言,人的道德就表現在對於自己才能的態度上,說詳細點,就在於是否努力於提高自己的才能和是否按社會希求的方式去運用它。如果想到了這一點,就會進而想到,君子,亦即努力於道德修養、以道德高尚為人生目的和歸宿的人,一定會常為自己做好事心有餘而力不足感到遺憾,因而也就必然會同時努力於提高自己的才能,以求把事情做得更好。這就是“君子病無能也”,“患其不能也”。這一點,其實可以從道德與事功的關係直接推知,孔子也必是從這個關係達到對於德與才的關係的正確認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