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理論和實踐上對社區黨建與社區建設的關係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主要表現為兩種傾向:一是離開社區建設搞黨建,就黨建抓黨建,使黨的建設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二是以社區自治為借口,在社區建設中不重視黨的建設,使社區建設失去堅強的政治保證。顯然,這兩種傾向都十分有害。在實踐中,要正確處理二者之間的關係,把社區黨建與社區建設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兩者之間的良性互動。一方麵,從黨的自身建設來看,隻有社區黨組織真正成為轄區內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才能協調各方形成建設社區的合力,才能完成社區建設的各項任務;另一方麵,隻有建立健全社區組織體係,才能使各種組織成為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平台,確保社區居民的有序參與。
正文 社區黨的建設與社區建設的關係(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