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主要步驟(1 / 1)

(1)製訂計劃。一要聯係實際。製訂創先爭優計劃,必須吃透兩頭,即一方麵吃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關於黨員教育和管理的有關指示、決定、意見等,緊密圍繞黨在現階段的中心工作;一方麵吃透本單位、本部門的工作、生產任務和黨員的思想狀況,緊密聯係本單位、本部門和黨員的實際。隻有做到吃透兩頭,才能製訂出符合實際情況的計劃,這樣的計劃才是有意義的,可以實現的。二要充分討論。製訂創先爭優計劃,一定要充分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經過黨員的充分討論、醞釀,使計劃的內容真正為黨員所接受。創先爭優計劃一般一年製訂一次,內容包括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具體形式和內容,先進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的評比條件、評比方法、評比比例、獎勵辦法,以及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組織領導及具體措施。

(2)活動的運行。創先爭優活動計劃製訂出以後,要召開會議,組織黨員進行學習,向黨員講清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目的、意義、要求,使黨員明確創先爭優活動的條件和如何達到這些條件。在此基礎上,要發動黨小組和黨員討論製定實現創先爭優活動計劃的具體措施。

(3)活動的評比。首先,做好評選前的準備工作。評選前,要根據創先爭優計劃,製定具體的評選方案,並深入實際,了解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其次,在認真總結的基礎上進行評選。黨員個人要按照黨章和創先爭優活動的條件進行對照檢查,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的方向,搞好自評。然後,可以以黨小組為單位進行講評,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之後初選優秀個人的推薦名單,經黨支部研究決定後,正式報送上級黨組織審批。評選先和先進黨小組,按照條件進行自評或互評,推薦名單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再次,黨支部對黨員一般隻進行評選、推薦或表揚,不直接命名或表彰。預備黨員可在評選中發表意見,但不能評為優秀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