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焦屍迷案(5)(1 / 2)

這兩具屍體全被燒焦了,其範圍很大,很嚴重,可用到二度和三度燒傷概念。也就是說,被二度燒傷時會出現水皰,如果三度燒傷就會變得皮肉模糊了。死者的皮膚被大火反複地燒穿。屍體也因此變得焦化黢黑,而且硬脆。甚至可以取下其中一塊在一張紙上寫字。

知識鏈接

燒傷的程度

在醫學上,燒傷分為一度、二度(淺二度、深二度)和三度。

一度燒傷:皮膚紅腫,疼痛劇烈;淺二度燒傷:皮膚腫脹、有水皰、疼痛、水皰皮脫落後創麵滲液較多,而且創麵紅腫;深二度燒傷:水皰較少、創麵呈淡紅色或白中透紅,深層可見黑紫色小血管網,滲液較少、感覺遲鈍、也有疼痛感;三度燒傷:創麵蒼白或焦黃色、幹燥、較硬、無痛感,多能剪刀黑紫色樹枝樣粗大的皮下靜脈網凶器看上去,死者是被燒死的,但是,驗屍官斯彼茨醫生並沒有查出默克斯夫婦的肺中含有一氧化碳,也就是說,他們沒有吸入任何濃煙。

情況非常清楚,他們在大火爆發之前就已經命歸黃泉了。斯彼茨醫生還發現,死者頭骨驗屍官並沒有在死者的肺中查出一氧化碳有多處創傷,頸部有很深的傷口。因此,可以斷定兩名死者都是因為頭部遭到重擊而死的。他們幾乎頃刻間就斃命,或者變得奄奄一息。在死前,他們的血液循環可能又維持了幾分鍾。當他們已經或者接近死亡時,脖子上又挨了一刀。接著,屍體又被潑上了汽油付之一炬。有證據顯示,默克斯夫婦的意外身亡絕非偶然,而是冷血謀殺所致。警官薩拉奇中尉返回犯罪現場尋找凶器,死者人頭蓋骨上的損傷為他提供了重要線索。他可以據此準確地推斷出凶器應該具有的尺寸、重量和形狀。

死者的頭骨凹陷了下去,上麵出現了一個小圓孔。當警方見到這個小圓孔時,心裏就已經清楚犯罪凶器是什麼,因為在現場有一塊木板,板上還有鉤子,這塊木板就掛在床頭板的上麵。鉤子末端還有一個圓球,尺寸剛好與死者頭上的圓孔相吻合。所以,警方立刻斷定,死者遭到過這個帶鉤木板的襲擊。

凶手是在夫妻兩人入睡之際對他們下的黑手。之後,為了焚屍滅跡,他把屍體澆上汽油並點火焚燒,企圖使現場看起來像是一次偶然事故。而汽油是從默克斯家的車庫裏找來的。然而,犯罪現場並沒有破門而人的跡象。當大火熊熊燃燒時,除了默克斯夫婦外,隻有他們的養子格裏高裏在家。陰謀殺害這對夫婦的人選隻有可能是他。在第一次詢問格裏高裏時,警察就注意到他穿戴得非常整齊,完全不像從夢中驚醒再跳出窗戶的樣子。於是,他成了犯罪嫌疑人,並被警方再次審問。

負責這起案子的警察去了驗屍官那兒之後才有了上述推斷,於是他審問了格裏高裏。警察說:“我已經知道你的父母是怎麼死的了。他們是被人擊中頭部,喉管被切斷而死的。是你把汽油澆在了他們身上並點起了大火,對此你想說什麼?”

格裏高裏盯著訊問他的警察,半天沒有說一個字。過了很久他才說:“以前我從不聽姐姐的話,而現在我打算聽她的。”

審問他的警察不解地問:“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他回答說:“姐姐告訴我不要說任何事,所以我打算什麼也不說。”

於是,不管警方如何問,格裏高裏就是不開口。因為證據不足,警方隻好釋放了格裏高裏。在走之前,警方告訴他,沒結案前希望他不要離開美國。

真的像警察懷疑的那樣,格裏高裏就是殺害自己養父母的凶手嗎?若是的話,他會聽從警方的建議留在美國,而不選擇逃跑嗎?

重要的證人

默克斯夫婦一案一直沒有足夠的證據,凶手一直逍遙法外。

一年後,密歇根州羅斯威爾地區警局突然接到一個神秘的電話,聲稱其知道默克斯夫婦一案的真相。在掌握了確鑿的證據後,警方立即開始了抓捕行動。然而,此時格裏高裏早就逃到國外去了,同他一起離開的還有黛西。格裏高裏和黛西離開美國後,他們就去了歐洲,而且用假證件輕易就躲過了警察的盤問。於是,他們就在歐洲和亞洲各國之間穿行。如此一來,給警方的偵破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麻煩。

後來,格裏高裏和黛西來到了日本。當他們開車奔馳在群山峻嶺間的時候,汽車突然失去了控製,而且兩人都受了傷。為了不被警察發現,他們偷偷躲了起來。後來,他們暈倒在山林裏。當他們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一個鄉間別墅裏麵了。原來,是這裏的主人由美子小姐救了他們。

為了騙取由美子的信任,暫時躲避在這裏,格裏高裏和黛西商量好不惜利用色相誘惑她。在騙取由美子的信任後,他們就在鄉間別墅住了下來。幾個月後,格裏高裏逐漸被這個東方女子迷花了眼。他似乎忘記了自已是一個有女朋友的人,也忘記了自己還為此殺害了養他20年的父母成了一個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