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鯨昏昏沉沉醒過來,不知道是哪天哪日,隻覺頭痛欲裂,眼前是大旭的臥房,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地方,繩子還在她上身緊緊地綁著,勒得她皮肉都出血了,手被反綁,她動彈不得,但腿卻是自由的。鯨鯨想求助,卻發現衣袋裏輕飄飄的,鯨王送她的藍色小手機也不見了!一定是大旭拿走了。
於是鯨鯨走出臥房去找大旭,大旭正在廚房裏做飯,鯨鯨走進廚房去看他在做什麼,竟看到他正在清洗一條魚,那魚已經被掏空了內髒,陳和正在刮魚鱗,魚還頑強地活著,在陳和手裏痛苦地一蹦,蹦到鯨鯨腳下。 鯨鯨離開明灣港後,是從來不吃魚的,這時竟看到陳和這樣殘殺這條魚,又急又氣地喊道:“大旭!你在做什麼!”可大旭哪兒懂得鯨鯨愛魚的情結,對鯨鯨的突然發脾氣感到莫名其妙、滿心委屈。
鯨鯨望著地上的魚,不知道該救還是該怎麼辦,捧起已經被掏空的可憐的魚,放在清水的盆中,這隻魚活下去已經不可能,鯨鯨想救它,隻是增長它痛苦的時間罷了,它側躺著漂在水中,艱難地張了兩下嘴,不再動了。 鯨鯨隻好不看,背過身去,但心裏卻不會因為眼睛看不到了而停止揪痛。她就像那魚,離開了水,又倍受命運的摧殘。
大旭回到在廚房,繼續把那條魚洗幹淨放進油鍋,魚進了油鍋又突然蹦起來,濺得廚房裏到處是油滴。
魚做好了,大旭把它擺在鯨鯨麵前的桌上,用筷子夾了一塊遞到鯨鯨嘴邊,鯨鯨扭開頭不吃。大旭不明白他與鯨鯨最大的距離,是他的心是平常人的心,而鯨鯨的心是靈物的心,不是鯨鯨與陳和的距離遠,而是她與塵世的距離遠,她的心裏,自然遠遠多於人文,她在這個地方本來就不合她的心性,她與大旭的生活就更是錯上加錯。
“鬆開我!”鯨鯨說,“還有把我的手機還給我,我得走了。”
大旭又氣又絕望地問:“我做什麼都沒用,是吧?”
“大旭,我們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就像對待這條魚,你想把它做成菜,可我卻喜歡它在水中的自在。我們從一開始就是錯誤,是我向現實妥協,我這前半生,都在逆來順受中度過,今天我看到那條魚,真就感覺看到了我自己,我兩次離開明灣港,兩次像離開水的魚,生不如死。我和你在一起過的生活,以及這樣的我,都不是我應該有的,不是本真應該的我。我不想等我老了以後、回光返照時,沒有機會翻盤了,才後悔莫及。”
“我不會和你離婚的!”大旭一句都聽不進去,“你把婚姻當做什麼?你把法律當做什麼?你說來就來,說走就走?兩個人之所以結婚,就是為了加以約束,不能為所欲為!你錯了,為什麼要讓我替你受過?”
鯨鯨不想再和他多說,起身走到門口,試圖用綁著的手打開門鎖。 這時大旭突然端起那盤魚,狠狠地摔在地上。鯨鯨喜歡的水中的自在也沒有了,大旭的菜也沒有了。然後,大旭兩步跨上去,揪住鯨鯨,拖到臥房去,丟在地上,用一個大鐵鎖,從外麵鎖上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