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飛帶我來到一個紋身店,店主問我要紋什麼圖案,我因為剛出社會不久,對這些也不懂,以為是像小孩子吃泡泡糖裏那樣的貼膜,貼在身上而已,哪知道是要把圖案刺在皮膚裏,當時真有點擔心害怕痛。
我選好圖案店主叫我躺著,我閉著眼睛,背上像無數螞蟻在咬我的肉一樣,說不疼也有點痛,說很痛也不是。
也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店主說可以了,我才起身站在鏡子旁照了照背上的“一條龍”,好像在我身上遊動一般,這時的我確實感覺到多了幾分黑道的霸氣。
我付了錢,和阿飛一起到了宿舍,這時另外兩個在賭場工作的人已經醒了,就是那天我剛來賭場站在小賣部門口“看水”的那兩個,說著外地話,他們正在聊天,看到我來了,隻是用眼睛瞟了一下,他們倆繼續聊著。
因為我要在這裏工作,所以出於禮貌,向他們打了聲招呼:“你們好!我叫阿平,請抽煙,以後我們也算是同事了怎麼稱呼你們啊!”他們接過煙,一個也是背上紋身的人隻是說了聲,“恩!我叫吳成,這是我堂哥吳明。”
我微笑正說道:“成哥、明哥很高興認識你們。”
他們好像沒聽到一樣,繼續說他們的了,並沒有給人一點禮貌的感覺。
我想了想,這可能都是玩著命的工作,所以對禮貌這方麵的沒什麼重要性了,這裏隻覺得和阿飛比較容易相處。
晚上我和阿飛來到賭場,對於工作情況,我前幾天天天在這裏玩的,也大概都已經清楚了,主要賭客們需求為主,“抽水”是阿飛和華哥的表弟負責
抓千是華哥本人負責,我隻是負責賭客們煙水之類的。
這裏因為賭得金額不大,厲害點的老千一般不會在這裏出現,華哥因為以前在其他地方也和別人合夥開過不少賭場,所以對千術這方麵也稍微懂點,因為請高級別的老千來抓千,聘請費也高,可能華哥也是因為這方麵的原因,所以沒必要聘請這些老千來“坐鎮”。
在這裏工作了兩天,覺得賭場挺適合我做的,除了賭客們需要什麼煙水之類的,還有些個別賭客賭得時間長了,想吃點什麼宵夜之類的,都是吩咐我去買,贏錢多的偶爾打賞我幾百塊錢辛苦跑路費之類的,有時自己嘴巴放“甜”點,說點讓賭客們運氣好,這方麵的話給他們聽,也不時的能得有好幾百元打賞費,加上華哥又給我工資,比起打工那一個月才那麼一兩千塊錢,強多了,而且我又有足夠時間研究千術,所以在這裏做得給我感覺確實很開心。
上班這幾天來卻一直沒看到矮胖子和他表弟了,像黑大叔、大嬸他們都是這裏的常客。
終於今天晚上他們又一起來了,可能前幾天贏了我和其他人的錢,需要在外麵享受幾天吧!
看到我在這裏對我笑了笑,然後又在炸金花那賭起來。
不知不覺又到星期六,以前的同事們又有休息時間,現在我在賭場工作了,這幾個也算是以前我的同事了,晚上他們都來賭場看我,問我一些在這裏工作方麵的話題!我笑了笑,說:“這裏不錯……”然後把我工作的經過跟他們講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