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上說,上帝用6天時時間創造出了天地萬物。到了第七天,大功告成,上帝便歇了他的一切工,安息了。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
因此,基督教徒規定在星期天舉行參拜上帝的宗教儀式,於是星期天就成了“禮拜天”。後來,基督教為了牢記他們對上帝的崇拜,就創造了“禮拜製”,即星期一至星期六分別稱為禮拜一至禮拜六的各自稱呼。“禮拜”作為基督教會的一種宗教儀式,源於古代羅馬時期。人們不滿於當時的暴政,便紛紛宣傳說基督即耶穌是上帝的使者,是“救世主”,於是,很多人信教並組成教會。教會把星期日定為教徒對上帝禮拜的日子,這一天也就被稱為“禮拜天”。一個星期就相應地稱為一個“禮拜”了。後來,歐洲傳教士把基督教傳入我國。我國人民因此也有了稱“星期”為“禮拜”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