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是夢想向下拆分後的局部和階段性設定,這是目標與夢想最大的區別。
按照金錢量級去設定目標,是一種很有效的方法,但如果把目標和夢想混淆起來,一容易後勁不足,二容易發生“目標”或“夢想”實現後依然無法擁有自我實現的幸福感。能夠最快擁有百萬千萬資產的人,往往都是因為他們做了自己擅長的事,擅長的事又往往都指向了夢想。所以無論是實現目標還是夢想,我都有三個建議:做擅長的事,嚐試有點兒擅長的事,培育可能擅長的事。
人一定都有近期目標,哪怕是最簡單最直接的,哪怕吃一頓好飯,哪怕錢多事少離家近,都可以算。既然都可以算,就都有實現的章法。目標不必非得偉大恢宏,但夢想多少要有些理想主義色彩,才配用得上“夢想”倆字。而夢想能讓人熱血滾燙,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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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身外物
Amooo:我看到您的照片裏穿的戴的好像常是名牌的東西,您戀物嗎?您會努力為買一個東西去攢錢嗎?您會覺得人其實很多時候為東西所累嗎?
瀟灑姐:小時候買了新衣服,總是回來先試穿一遍,在鏡子前走來走去,臨睡前疊好放在床邊,在想象第二天穿上的過程裏睡著。長大後衣服變成了別的,那種一件新衣就可以有的快樂越來越難得到,但是追求快樂的過程沒
變過。
喜歡一件東西然後終於買下它的過程,就是在重複“想要—行動—得到”這件事。得到的範疇對於一個人來說是很廣泛的,東西是其中的一部分,印證了我們從無到有去擁有的能力。有時候一個精良的好東西讓人著迷,有可能是那種控製感和擁有瞬間的感覺讓人著迷,也有可能是因為審美、文化和情趣讓我們在東西上看到了自己,於是買來用於認同、延長和增強自己。
我應該算是有節製的戀物,有意識地希望自己重複享受到“想要—行動—得到”的過程。然而我也知道,人與東西的關係,應該是先做加法,再做減法,慢慢剔除繁雜無用的部分。我隻是知道,但我的境界不到,還依然在興致盎然地做加法的時期。
我有個欲望清單,上麵是喜歡的東西,用來激勵我增加自己的能力,等待下一個擁有瞬間。所以可以說,我在為能夠買一堆東西去攢錢。深究起來,人確實是累的,但並不是為東西所累,而是為願望所累,為越來越美好的未來所累,這個未來的圖景裏,很多部分是由東西組成的。
清單上的東西雖然挺多,但好像努一努力有朝一日都能實現,於是就一直努力,於是逐個實現。現在我擁有的這一切都不是物,每換一件衫、一塊表、一部車,都是心血、腦漿和年華的凝固。它們不是身外物,它們都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