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與雙方家人見麵(1)(1 / 1)

這天,吳健在家裏吃飯時說:“媽,我想結婚了。 ”

吳健的媽媽很是詫異,連忙問:“她是幹什麼的? 多大? 她是哪裏的人? 她父母是幹什麼的? 你們交往多久了? ”

吳健說:“她叫程曉涵,在房地產公司上班。 我和她剛認識一個月,對她的家庭不是特別了解。 ”

“對她的家庭不了解你就要結婚? ”吳健媽媽反問。

吳健媽覺得現在的年輕人也真是太草率了,想當初自己年輕時要與人交往,可是要在與對方見麵之前就詳細了解對方的家庭背景,對方父母是幹什麼,對方是從事什麼職業,月收入有多少,是否有兄弟姐妹等等。 通過介紹人將這些情況詳詳細細地了解後,若是覺得合意了,才通過介紹人通知見麵。 見麵後也是頭低垂、眼不敢抬、羞答答地連對方的臉都不敢看,不交往個一年、兩年哪敢說結婚的事。 結婚是大事,結婚之前可得好好的考察對方,譬如對方的脾性、對方家庭條件好不好、負擔重不重,一切都了解全麵後,女方點頭同意結婚,男方才請介紹人到女方家裏說婚事。

現在的年輕人真是太開放了,什麼婚前同居、試婚呀,什麼閃婚閃離呀。 這如今的年輕人不講究天長地久,倒說什麼隻求現在擁有。 吳健媽媽看到那些個不結婚就住在一起的男男女女就搖頭,這些女孩怎麼得了,背著爸媽在外麵和男人住在一起,以後男的不要你,可怎麼辦喲? 這些事要是放在吳健媽年輕那會,女人和男人睡過又被人甩了要被稱為破鞋的,那是不好再嫁人的,即使再嫁也隻能嫁給那些個歪瓜裂棗。 閃婚閃離吳健媽媽更是看不慣、搞不懂,這男人女人認識一兩天、一兩個月就敢結婚。 高高興興的把婚結了就應該好好過日子,可沒多久那些男人女人又離了,說是什麼性格不合。 性格不合,你結什麼婚呀? 所以,吳健媽媽認為結婚是大事,再急你也要把對方和對方的家庭等情況了解清楚了再說。

吳健回答道:“是呀,我了解曉涵就夠了。 她的家庭和我有什麼關係? 我又不是和她的家庭、她的家裏人結婚。 ”

“話是這麼說沒錯,但你想過沒有,你結婚後是不是要和她的家人接觸?你不了解,今後怎麼相處? ”吳健媽媽反問。

“曉涵家在外地,我們一年最多回去一次,一次也就待個三四天,用得著了解那麼清楚嗎? 媽,你想得也太遠了吧。 ”吳健不以為然。

“你們認識時間太短,還是再接觸接觸吧,我不同意這麼快就結婚。 ”

吳健妹妹吳燕朝哥哥擠了擠眼睛:“喲,愛情的力量還真偉大,哥,你也太時尚了吧,趕時髦閃婚?! ”

“去,去,你一個小丫頭懂什麼? ”吳健說。 吳健振振有辭地對家裏人解釋,這結婚又不是找工作,結婚就要找自己喜歡的人。 相愛不能以時間論長短,有些人相處十年、二十年也不能完全了解對方,我與曉涵相識時間雖短,卻覺得親切、熟悉得如同家裏人一樣。 雖然我們認識的時間不長,但是我想和她生活在一起。

對於兒子的這套理論,吳健媽媽很是無奈。

吳健爸勸說:“兒女的婚事別幹涉太多, 我們隻要將其中的利害關係給他們講明白,聽不聽是他們的事,過得幸福不幸福也是他們的事。兒大不由娘,我們若是執意幹涉,反倒落個不是。 ”

有了上次幹擾吳健婚事的教訓,吳健媽媽不敢太堅決地對兒子說:不準他們結婚。 何況兒子也大了,眼看就要3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