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
看著男人腳崴著,也要跟上自己的樣子,方紋也就隨他去了。
反正他也沒有做出什麼對不起自己的事情,自己也隻在有人的地方活動,應該不會出現什麼問題。況且,那男人的身體那麼不好,如果真的是打起來,又怎麼可能會是方紋的對手。再不濟,方紋跑也能比男人跑的快。
自我感覺良好的方紋到了一條繁華的街上,看見什麼都想買。
不一會兒,他的手裏就塞滿了東西,嘴裏還叼著一串糖葫蘆。手裏的東西太多,都不能好好的吃糖葫蘆了,方紋瞬間覺得非常的不自在。他遲疑了一下,就進了一家人看起來很多的酒樓,相信這裏做的飯味道也不錯。
將東西一股腦的都放在了桌子上,方紋叫了小二,而那個傷疤男也坐在了離方紋不遠的地方。
方紋看了他一眼,幹脆搬著東西直接坐了過去。
男人像是受到了驚嚇,往後退了一點。
方紋看了他一眼,叫來小二,要了紙筆,‘啪’的一聲放到了男人的麵前,道:“你為什麼跟著我?寫。如果不寫,我就直接帶你去見官了。”
聽到見官,男人的臉上總算是有了點表情——他的臉部燒傷太過嚴重,以至於有的時候就算是做出了麵部表情,方紋也看不出來。男人遲疑了一下,最終還是在紙上寫道:你是我來到這裏之後,第一個跟我說話的人。
他的字寫的很醜,而且是用左手寫的。
方紋也不是沒有撿過隻會用左手寫字的人,就沒有說什麼,隻問:“隻是因為跟你說話,你就要跟著我?你這樣,對我來說很困擾。”
他畢竟不是來吵架的,就想好好的和男人說理。
這一次,男人沒有寫字,隻是一雙眼睛靜靜的看著方紋。
那雙眼睛奇怪的竟然讓方紋覺得有些熟悉,甚至給方紋一種很溫暖的感覺,他蹙眉,狐疑的看著男人,隱約想到了一個可能,但又覺得這個人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是許修崢……他的男人,怎麼會混的這麼慘?
搖了搖頭,方紋將自己的想法甩了出去。
其實說是不相信,還不如說是不願意相信。
方紋不耐煩道:“我不想和你說那麼多,反正,你不要跟著我了。”
那男人停頓了一下,手拿起毛筆,快速的在紙上寫道:我沒有跟著你,隻是巧合。
方紋:“……”
方紋的嘴角抽了半天,最後憤憤然差點掀了桌子,還是他臨時深吸了一口氣,才忍了下來。他怎麼就不信,兩個人能一直都這麼巧合的走同一條路呢?況且當初為了試驗男人是不是跟著自己,他可是繞了路的!
不同於方紋,男人則是一臉的淡定,仿佛他說的是再正常不過的一句話,也完全沒有說謊。
沒見過這麼厚臉皮的。
方紋在心中腹誹著,知道大概是說不動男人了。
所幸的是,他現在心態不錯,生氣也就是一會兒的事兒,後來幹脆就當男人不存在了。
男人拿著毛筆在紙上無意識的畫了一個圈,似乎有些猶豫,但最後還是什麼都沒寫。
方紋點的菜很快就上來了。
吃著飯,他直接無視了對麵那個有些手足無措的人,吃飽喝足,便托人將自己已經買了的東西都送回了客棧,然後就繼續逛。
男人依舊亦步亦趨。
等到了傍晚的時候,方紋就回了客棧。他走了一天,已經有些累了也懶得吃飯,隻點收了一下自己買的東西,就直接上樓準備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