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越州鑒湖圖序(2)(2 / 3)

給民眾造田。增高湖堤,使它高到一丈,那麼湖可以不再開發為田,灌溉之利就自然恢複了。範師道、施元長卻認為:加重侵耕的懲罰,還不能使人不犯法,分出湖的三分之一給百姓造田,那麼侵占湖麵的誰能製止?他們又拿湖水的水位來比較,湖麵水位比城裏地麵高,有的高出三尺六寸,有的高出二尺六寸,加高湖堤來堵水,使水位增高,那麼一旦堤壩潰決,湖水必然會毀壞城郭、房舍。張伯玉認為:每天派五千人深挖湖底。使湖深五尺,要十五年才能完工。使湖深三尺,要九年才能完工。可是恐怕開工的時候,一些毫無根據的議論從外麵動搖人心,民工在湖內就會潰散,那麼即使是有智慧的人,還是不能夠一定使浚湖的工程成功。假如每天役使五千人,把堤增高到八尺,一年就可完工。增高湖堤花費的竹木費,共需九十二萬三千文,按越州二十萬六千戶人計算,收他們田賦,免去他們的田租,九十二萬三千文那情勢是容易湊足的。像這樣就可以坐收灌溉之利,而人們也不會煩勞疲憊。陳宗言、趙誠又用水勢的高低來責難他。又認為:應當修正吳奎浚湖的主張,確定時間恢複鑒湖。

當時,都認為他們的意見很好。又認為:應當加強賞罰的法令。他們提出的主張就是這些,可以說是夠多的了。

朝廷也不是沒有聽從和采納,還把它們寫進了法令。所以罰款有從三百文到一千文的,乃至於五萬文的,判刑有從打一百杖以至於判兩年徒刑的,那些法律條文可以說是很精密了。

但是盜湖造田的不但沒有停止,反而一天天地更多,湖不但沒有加深,反而一天天地更加荒廢,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法令不實行,不嚴肅的,習俗占了上風。

從前謝靈運跟隨宋文帝(巡行),請求把會稽的回踵湖改成田,太守孟顗不聽從;謝靈運又請求把休崲湖改成田,孟顗又不聽從,謝

靈運以至於用話詆毀他。由此看來,請求把湖改成田來獲得好處,越州的這種習俗已經很久了。可是鑒湖從東漢經過孫吳、兩晉以來,接著到唐朝,又接著到錢鏐父子據有越州,鑒湖的灌溉之利沒有廢棄過。原因是:他們或者憑這塊小小的地方跟天下對抗,或者以幾個州作為一個藩鎮,或者把這裏當作一國自己稱王,內部有供養官吏俸祿的需求,外邊有進貢問遺的奉獻,不能平安地過日子。所以他們都增強水土的政令,使人們盡力從事農業,努力生產,他們又都各有各的辦法,而以錢鏐的法令最是完備,到現在還有

很多在百姓中流傳的,那麼鑒湖灌溉之利的不被荒廢是有原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