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全世界都安靜的時候,我才能數清自己心底的每一個秘密,那些甜蜜的,憂傷的,卻都是關於你。
我把對你的愛輕輕地凍結起來,等你回來的時候,再送到你的麵前。
我喜歡從琥珀街走回家。雖然這樣子會延長回家的時間,但我覺得,聞一聞那裏的味道也足夠美好。
琥珀街上有很多很多的小吃,路邊攤上有我喜歡玫瑰豆沙包,烤得嗞嗞冒著熱氣的羊肉串,棉花糖比雲朵還柔軟。街邊明朗的店鋪有我喜歡卻沒有錢常吃的芝士蛋糕。幾種味道混合起來,可以叫人喝了美味葡萄酒一樣醉了。琥珀街上,還有我最喜歡的一家洋裝店,我喜歡在它的門口徘徊,對著櫥窗裏精致的模特百看不厭。招牌是白色的,粉紅大字寫著“公主夢想”。店門是撩起的粉色的簾子。我喜歡掛在模特身上那條粉紅色的裙子,精致的花邊,大大的蝴蝶結,柔軟得像害羞的雲紗。
我低頭看眼自己身上磨舊的牛仔褲,泛白的米色帆布鞋,慢慢地一步一步地退回來,倒影在透明櫥窗裏的臉,蒼白又清瘦。
正是那天,我看到林洛南牽著他的小女朋友的手,走進了“公主夢想”。他的小女朋友踢著一雙高跟鞋,青石板發出尖銳的回響,與我擦身而過時,重重地撞了我的肩膀。我踉蹌一步,險些摔倒。
我當然知道林洛南。他的家離我的很近,在一個弄堂裏。他小時候就是個作威作福的小壞蛋,我們都很害怕他,他搶過我的糖葫蘆,把我擦鼻涕的手帕丟到水溝裏,扯過我沒有營養的頭發。
他曾是十二弄堂裏的小霸王,帶領著一群小嘍囉成了我們當年的噩夢。
那時候,琥珀街還隻是個破舊老土的小胡同,沒有“公主夢想”,卻有透明的天,溫柔的雲,和老舊的房子。
後來,林洛南一家都遷到了外省,他們家的房子很大,一直空著。每每經過,那曾經被林洛南當滑梯的紅色扶手變成了灰,越來越濃。
他走後的天空沒有變得更澄澈,我的生活也沒有因此平穩,但是少了這樣一個小痞子,十二弄堂,變得安靜許多。
我在這樣的環境裏長大,沒想到林洛南又回到了這個小城,他變了很多,個子很高,模樣很帥,像電影明星,鼻子很挺,皮膚很白,笑起來眉眼彎彎,右眼下,有一枚桃花痣。唯獨他的笑容,半邊溫柔半邊寒冷,讓人捉摸不透。
我奶奶說,三歲定終身,林洛南打三歲起就跟他爸爸很像,一眼看起就是個小壞蛋,偏偏還長得俊俏,一枚桃花痣更是讓人唏噓,跟他的爸爸太像太像了。
聽奶奶說,林洛南的爸爸跟一個女人跑了,丟下他和他的媽媽。沒過幾年,他的媽媽抑鬱症自殺。林洛南便回到了這個小城。
奶奶說這些的時候,眉頭帶著一絲嫌惡的表情,叮囑我,你離那個小孩遠一點,別被他欺負了。
此刻,透過玻璃櫥窗看到,林洛南雙手抱在胸前,他的小女朋友欣喜若狂地抱著那條我喜歡了很久的裙子。在我豔羨的目光下,走了出來。再一次,與我擦肩而過。
不同的是,這次是林洛南狠狠地撞了下我的肩膀。我踉蹌一步,覺得是自己擋了他的路,遇上他的目光,怯生生地說了句,對不起。
林洛南的唇角勾起來,他的小女朋友抓著他的胳膊拉他走。
林洛南將玩弄的目光收了回去。
我暗自歎口氣,林洛南,他怕是不記得我了吧。他還是這麼壞,卻壞得這麼令人心疼。
我還記得,很久很久以前的冬天,林洛南的破壞欲會特別嚴重,他把他爸爸的書和報紙抱到街上,拿著打火機燒著取火,有一次,差點鬧出火災來。
大冬天的,他爸爸罰他跪在冰雪之上,我們經過時,他還衝我們笑,然後從身後拿出一個雪球來偷襲。
他就跪在那裏,咯咯咯地笑著,很得意。他的手因為寒冷而發紅,臉色蒼白,眼睛裏卻閃著火光。
林洛南是壞,可是我從來沒有討厭過他。因為我曾看到,他躲在小樹叢後麵偷偷哭的樣子,當然,他不會知道,否則,他會將我滅口的。
我隻記得,他瘦削的肩膀微微抽動著,他的啜泣聲很小很小,卻在那一天我的耳朵裏,變成了最響的聲音。我隻記得,他單薄得就像秋末的一片葉子,而不是我以為的無所畏懼的孫悟空。
那年我們都才7歲,我從林洛南的背影裏,看到了憂傷。
我從他們的身上收回了目光,我自己都分不清,我是在眷戀林洛南,還是在眷戀那條我喜歡了很久的裙子。還是因為我一瞬間想起太多事,發起呆來,沒回過神。
我轉過身,我得趕緊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