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打醬油撿到個人(3 / 3)

現場被收拾幹淨,我也有些緩過神來了,晃悠著站起來,雨水浸濕衣服,醬油又沒有打回來,回家定是免不了挨罵。

在慘案發生的拐角又有一個人倒在那裏,這次不會又是一個慘死的人吧,沒有血腥味,衣服上也沒有破洞,沒有被掏心掏肺,還有呼吸,可是為什麼為躺在地上。

打開手電筒,仔細瞧瞧這個人什麼情況。為什麼還隨身攜帶手電筒?這是個很幼稚的問題好麼,我家附近就兩個燈,不帶手電筒遇到危險怎麼辦,半路摔到坑裏怎麼辦。

聽說以前的手電筒是拿在手裏的,後來變成了裝在手機上,再後來裝在很多地方,最後裝在手指上了。呦吼,就是我手指上這個像戒指一樣的東西就是手電筒,平時可以裝逼,晚上可以拿來當手電筒用,不貴也很方便。

哇,好帥的人,我阿宅了18年,第一次見過這麼帥的男生。不能讓他繼續待在這個地方,萬一遇到什麼壞人怎麼辦,我就是這麼一個為別人找想的人,沒有辦法好人做到底,就先帶他離開這個危險的地方吧。

他的身上很燙,感覺是在發燒的感覺,而且燒得挺厲害的,應該是淋雨之後發了燒然後暈倒在路邊的吧。

雖然說我平時也堅持鍛煉,還有段時間發誓要成為金剛芭比,可是這個男生個子實在是太高,少說也有一百三十多斤本想背著他,可是我背不動,還是拖著他走吧。

這大晚上的我把剛剛看見的那一幕慘案告訴別人,別人也不會信吧,屍體早就已經被城市清潔機器人打掃的幹幹淨淨,不留一點痕跡。而現在的我拖著個人在雨夜中走,看起來更像是一個準備拋屍荒野的凶手。

好在這裏離家裏不是很遠,所以呢我沒一會就繞過正門,從後麵將某人運回了家。回到家後,這個昏迷的男生有了一些意識,自己可以走動,我便扶著他到了三樓。

三樓其實不能被稱之為三樓,而是一層小閣樓,小閣樓是我的書房,有一張小床。不過平時我是不睡在這裏的,我和媽媽睡在二樓,三樓也隻有我偶爾上去看書做作業。

所以把男生帶到閣樓,是比較安全的,不會被別人發現。打開燈,將男生放下,這才真正看清楚他的臉,比想象中的更加帥一點。純黑色頭發,沒有發型可說,簡單隨意地碎發貼在耳朵,看起來很自然。又長又彎還濃密的睫毛,真是讓女孩子看了又羨慕又嫉妒。他的鼻梁很挺,卻又不像西方人那般誇張。嘴唇鮮豔欲滴,好像唇上的皮膚是透明的,所以直接看到的是鮮血的顏色。我的小床竟然不能讓他完全躺下,隻能說他太高了,高出常人。

耳邊傳來滴滴聲音,這是有人在找我。現在是高現代化時代,人們已經不用手機這種東西了。手機已經被簡單的耳機所取代,據說以前的人天天都玩手機,聊天或者在手機裏玩遊戲,漸漸地人們意識到手機的多功能對於人類的發展來說百害而無一利,所以才開發了一種代替手機的新型耳機。如果你想打電話隻要按一下耳機上的一個按鈕,眼前便可以跳出一個按鍵屏幕。耳機各式各樣,男生可以買那種酷炫的,女生可以買那種可愛的,總之耳機也變成了一種裝飾。

不多介紹,這“嘀嘀”聲是我媽在喊我,我得下樓去,至於這個強行被拖到家裏來的男生,暫且放到一邊,一會再來替他把濕衣服脫下來。

沒有打醬油回家,傘被吹得不知道哪裏去,人也是濕漉漉的,不挨罵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