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戲”與“京劇”,二者是一回事麼?記得幼年進戲園子的經曆——是聽“京戲”而非看“京劇”。那時你走在北京大街上,遇到一個熟人,問他幹什麼去?他肯定說“聽戲去”,甚至會說“聽梅蘭芳去”!當然,這是老百姓的語言。在50年代初期,官方語言的“京劇”與老百姓語言的“京戲”並存;但這個時間不長,到了50年代中期,老百姓嘴上也說““看京劇”了,甚至要說“看《甘露寺》(或其他特定的劇目)去”了。時至今日,官方語言還是“看京劇”,但老百姓自己搞的諸多活動,卻又從實質上更像“聽京戲”了!我由此感受到時代作用於藝術的“準”和“深”,感受到曆史辯證法的“厲害”。
我心中充滿浩蕩之感,逐漸產生出以下的認識。
第一,京戲是老稱呼,表示其古典,是一種供人遊樂的“玩意兒”。那時,觀眾十分熟悉三國、水滸、封神(演義),要先在民俗中“玩兒夠”了才進人戲園子;等聽戲聽得過足癮,便回到民俗中繼續再“玩兒”。京劇呢,則正兒八經,是個嚴肅並且領銜的“劇種”,這稱謂是從50年代中期才興起的,因為當時各種地方戲(越劇、川劇、粵劇……)全都進了北京,並且展開熱火朝天的競賽,這就造成了那個時期戲曲戰線的大局勢——都在努力把自己變成一種實實在在的劇場藝術。麵對這種形式,京戲不敢怠慢,倘不趕快改“戲”稱“劇”並站在各種地方戲的排頭,那就說不過去了。京劇觀眾習慣直來直去:從家裏直奔劇場,看完戲直接回家。於是京劇進入了高屋華堂,和它原始的泥土分了家。
第二,今天重提“京戲”與“京劇”的區別,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因為新時期以來,盡管人們文化生活的“蛋糕”從總體說比過去大了;但就京戲言,它在每個欣賞者那裏所能“切”出來的份額,卻肯定是少了。今天人們(首先是青年)可玩的東西太多,不隻京劇遇到了尷尬,其他劇種也遇到了窘迫!所以,我對各個劇種在這大時代中的前途,就不敢太樂觀。
如果這樣推理可以成立,那麼重提“京戲”並認真去解開它的各種謎底,就會對今後的工作大有幫助。因為“京劇”的謎,主要體現在技巧和藝術的關係上。而“京戲”的謎,則更多存在於技巧、藝術和它身後大文化的關係上。可惜這些被我們遺失、遺忘得太多。如今,希望京劇重現輝煌的議論頗多;而對遺失和遺忘的修複,就做得少了。其實這正是問題的症結所在,如能先行修複這些遺失與遺忘,“京戲”必將再生於堅實豐厚的民俗泥土,然後再從小舞台上欣賞古色斑斕之“戲”,也會覺得是有根有底、滋味悠長的了。
最後鸚鵡學舌,說一句時髦的話:祝您讀後好心情。
寫於200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