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作家蓋伊·波斯比在回憶錄裏寫道:1887年1月12日清晨,泰晤士河濱街陷入一片混亂之中。原來,某碼頭的工作人員上早班時發現保險箱被撬,失竊了一筆款子。

同日晚間,水上警察發現了保險箱看守者的屍體,經過法醫鑒定,他是被謀殺後拋入泰晤士河的。在死者的衣袋裏發現了一隻走時十分精確的高級掛表,但已經停了。無疑,表針所指示的時間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線索。可是一個手腳十分笨拙的警察竟然忘記了要保持現場完好如初的規定,出於好奇,把掛表的指針撥弄了幾圈。他這種愚蠢的行為,當即遭到同事的嚴厲斥責。

後來,探長問他,是否還能記得剛發現掛表時表針所指示的時間。警察聽到長官向他問話,當即報告說,具體時間他沒有細看,但有一點印象十分深刻,就是時針和分針正好重疊在一起。而秒針卻正好停在表麵上一個有斑點的地方。

探長聽後,看了看掛表。表麵上有斑點的地方是49秒。他想了想,就確定了屍首被拋入河中的確切時間,並且與法醫的驗屍報告也是一致的。這樣一來,就大大縮小了偵查的範圍,很快便捉到了凶手。

你知道掛表時針究竟停在什麼時間嗎?

在12小時內,時針與分針有11次重合的機會。我們知道,時針的速度是分針的1/12,因此,在上次重合以後,每隔1小時5分鍾27又3/11秒,兩針就要再度重合一次。

在午夜零點以後,兩針重合的時間是:1時5分27又3/11秒,2時10分54又6/11秒,3時16分21又9/11秒,4時21分49又1/11秒。最後這個時間正好符合秒針所停留的位置,因此它就是探長所確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