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想讓我當你餘生的戀人?”我突然想到某小說的情節。
“也想過,但那是很愚蠢的想法,在死之前我不想活受罪。”
“還有其他想法嗎?”
“有,你能不能讓我……當然,你可以考慮一段時間。”
“到底是什麼,快說。”我開始催他。
“你能不能讓我吻你一下?就一下,不超過十秒。”他說完不敢看我,直盯著遠處的湖麵。
我一下子張大了嘴,如果是一個健康人對我這麼說,我會毫不猶豫地罵他,可是麵對一個絕症患者,我無所適從。我怔了好一會兒,才說:
“如果你不是一個病人,我會打你的。”
劉一德說:“病人也可以打。”
我笑道:“我不會打你,如果不是現在的話,請讓我考慮一段時間,因為我還沒有見過這種要求。時間嘛,一個星期怎麼樣。”
“行,當然應該考慮考慮,隻為你答應能考慮,我都感激不盡了。”
說完,他鑽進林間小道,頭也不回地走了,留下我一個人在那傻傻地站著,就像一個被戀人剛剛拋棄的癡情女子。
索人一吻,這也能算做一個“請求”嗎?即使是在一個馬路情緣滿世界飛的時代,罵一個人神經病或正式答應考慮這件事,僅僅是因為對方是一個絕症患者,而不是一個平常人?有意思的是,就像我們在救助一個失學兒童時,如果那個孩子聰明而且好看,我們的心裏會更舒服一些。我答應考慮劉一德的事,是不是受了他那癡迷的眼神的影響,或者真把他當成了一個藝術愛好者?要是一個過路的乞丐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呢?我久久睡不著覺,起身找出一些倫理學方麵的書,希望能得到一些理論支持,但查閱的結果讓我很失望。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劉一德的荒唐要求講給程皓和水蓮聽。我在講之前就沒打算能從他倆那得到什麼統一意見,果然,和我想象的一樣,程皓反對,水蓮讚成。我想聽聽他們倆的理由。程皓說:
“我並不保守,這個你知道。至於你什麼時候開始吻的,和多少人吻過,或者是到現在還沒有獻出初吻,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每一個吻都必須獻給你所愛的人。我的話可以說得極端一點:哪怕你僅僅是在吻他的那十秒鍾是愛劉一德的,你都可以吻他十秒鍾,否則就不能吻,堅決不能吻。”
水蓮說:“程皓你說得不對。別說吻了,現在發生關係都不是什麼大事,隻要你情我願,而接個吻本身更是不值一提;再說,對這一吻的重要性你認識不足。劉一德是一個沒幾天活頭的人,如果這一吻能使他在世的日子裏過得很高興,婷婷的貢獻就比雷鋒還要大,所以,我認為這個吻還是很有意義的。這和那個什麼,用人工呼吸來救人是一個道理。”
“人工呼吸是為了救人一命,而這是他的個人欲望。”程皓反駁。
“如果能延長他的生命,不也是等於救了他一回嗎?”水蓮不服。
我被他倆吵得心煩,就阻止了他倆:
“你倆別吵了,讓我冷靜地想一想再說,這不僅是嘴碰嘴這樣一個動作的問題,關鍵要看值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