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棒球帽,身穿運動套裝,腳下踩著時下最流行的滑板,晶瑩剔透的肌膚,如玉般墨黑的眼眸閃爍著古靈精怪的霞彩,長長的睫毛輕輕扇動著,粉嫩的小嘴倔強的翹起。這樣一個粉雕玉琢的五六歲小男孩,引得路人頻頻觀望,稍微有些愛心的,恨不得在小男孩嘟起嘴的那一瞬間,就衝過去好好安慰安慰他。
步行街,總是人來人往,不管什麼時候,逛街的人似乎都很多。
“媽媽!你怎麼又裝小女孩騙人咯啦!”小男孩突然的,拉住一個時髦女郎的手提包,一張小臉鱉得通紅,不知道是氣惱的,還是羞紅的。
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周圍的人都大為奇怪,圍上來的人也越來越多,看著漂亮如同漫畫中走出來的小孩子,看著一臉妝容隆重麵色惱羞成怒的女人,刹那間,所有人的心都偏向了小男孩的那一邊。
“小朋友,你認錯人了!”雖然很有些氣惱,時髦女郎還是咬牙,客客氣氣的試圖講道理,不想在這麼多人麵前丟臉。
小男孩委屈得眼淚汪汪的,小手卻依舊拉著手提包不撒手:“媽媽,你不要我了麼……”
這下子,周圍的人群簡直炸了鍋,說什麼的都有,直把那女郎說得恨不得挖個坑把那小男孩給埋進去,氣惱不已,又解釋不清:“你是不是有病啊?”
“你有藥嗎?”小男孩莫名其妙的抬著腦袋看她。
“你不會是有神經病吧?”時髦女郎冷哼了一聲,似乎找到了這荒謬一幕的最終理由。
小男孩委屈的嘟起嘴,賺夠了周圍人的同情心之後,才酷酷的一撇嘴:“你能治麼?”
“……”不僅是時髦女郎,所有人都瞠目結舌的看著這個剛才還可憐兮兮的小男孩,突然的變成一個古靈精怪的壞小子,在眾人呆滯的時候,笑得無比開懷,踩著滑板帥氣的離去。
淘氣鬼哼著歌,搖頭晃腦,似乎很得意。可是,隻有他知道,他有多無奈,所有的朋友都遠離了他,以前還好,可以和小夥伴一起玩到十幾歲,可是現在,天知道那些父母都發了什麼瘋,才五六歲就開始培訓,剝奪了孩子們所有時光。
想到這裏,他不禁又有些頹然,垂著小腦袋,坐在街邊的長椅上,看著人來人往,看著這些,似乎連逛街,都透露著匆忙的人群,越發覺得沒趣了起來。
突然的,一個人,引起了淘氣鬼的注意:那個男人有些清瘦,卻很高,樣貌俊朗,卻又有著一頭零亂的長發,在腦後紮起如同放大了的毛筆一般的馬尾,簡單的襯衣牛仔褲,穿在他身上卻又多了一股子味道,如同他的外表一般,交雜著前衛和穩重的,奇怪味道。
似乎感覺到有人看自己,男子站住腳,隨意的看過來,眼神睿智而且清亮,愣了愣,然後溫和的一笑,繼續走自己的路去了。
狡詐的一笑,淘氣鬼默不作聲的跟在他身後,緊緊的,卻又保持著兩三步的距離,精致的臉蛋上看不出神色,但是整個身子,都有些看不出來的輕微顫抖。
這小鬼幹什麼老跟著自己?!馬熠也想不明白,難不成是搭訕?想到這裏不由得輕笑,停下腳步,買了兩個蛋筒冰淇淋,回身蹲下,正好送到小男孩麵前:“小家夥,跟著哥哥幹什麼?”
“你這年紀還哥哥?要是犯罪進了局子,隻怕要在裏麵養老了吧。”毫不客氣的拿了蛋筒,也毫不客氣的出口諷刺。
我這是得罪誰了?這個漂亮到讓人恨不得咬幾口的小孩子,卻有一張伶牙俐齒的嘴,一聽就知道不好惹,馬熠聳聳肩:“就算叔叔好了,那你說,跟著叔叔幹嗎?”
“大路朝天,各走一邊,誰說我跟著大叔你啦?”淘氣鬼依舊銳利的看著眼前的男子。
“……得,我說不贏你還不成麼,小鬼快點回家,也不怕家裏人擔心。”馬熠哭笑不得,起身就準備走,家裏的那些妖怪們也不好對付,居然隻放他半天假,還不情不願的,他有很多東西要買,而且這小子看起來及其聰明,所以他才不去浪費時間送小孩子回家。
淘氣鬼什麼都不說,就是跟在馬熠身後,乖巧得讓人不解,讓馬熠也無法說些什麼。
“大叔!你買這個幹什麼?你又不喝酒!”在馬熠買了兩瓶好酒的時候,淘氣鬼忍不住開口,在這個人身上隻嗅得出咖啡和紅茶的味道,應該不是喝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