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鵬明亮的大眼睛中閃出了一個孩子受委屈的淚光,可他的臉上卻沒有一點悲哀的表情,完全是一副逆來順受的模樣。
舒白玫再也聽不下去了。丈夫的話,就像一枚重磅炸彈,擊潰了她心中所有的防線,讓她五內俱焚。她用手捂住臉嗚咽著跑出了傳訊室時,帶翻了她身下的椅子。歐陽鵬又像一個仆人一樣,用帶手銬的雙手扶起那把椅子,把它放回原位。
黎明劍也猛然起身,從監控室裏跑了出去,他看到舒白玫踉踉蹌蹌的身影在走廊裏搖搖晃晃,忙迎了上去......
法院臨街的橋式走廊上,站滿全副武裝的法警。一張小白告示寫著綠島特大係列殺人案八月十四日公開開庭審理。這裏擠滿了前來旁聽的群眾。
審判庭的旁聽席上,更是座無虛席。
女法醫舒白玫坐在椅子上,心裏有一種眩暈的感覺。作為法醫,她不止一次出庭作證,可是今天這裏的一切在她眼中卻與往日不同了。
她望著木質的審判台上,一個個黑字金匾上,寫著審判長、公訴人、證人、辯護律師的字樣,每一塊牌子都令她格外緊張。
審判長的椅子高高在上,這個主宰生殺大權的位置,讓舒白玫眩暈。她又看了看被告席的椅子,覺得那裏充滿了不祥之兆。坐在這把椅子上的人,都和鐵窗、手銬相關,多少人此一時坐在這裏,下一刻也許就被判處死刑,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舒白玫不敢再看了,隻低下頭看著大理石花紋地麵。傾俄,身穿法警服裝的書記員朗聲宣布:請審判長出席!然後是被告人出庭。
舒白玫心頭一震,不由自主地抬起頭來,隻見丈夫歐陽鵬被全副武裝的兩名法警押了進來。他身上仍穿著那天晚上的那件白襯衣。由於沒有刮臉,滿臉胡須,眼中布滿了血絲。但神情卻很平靜,用她一向欣賞的那種瀟灑的紳士步子走到了被告席上。
審判長命令被告自報身份和簡曆,接下來,是法庭調查。
婆母於文玲曾經苦苦哀求舒白玫,讓她向領導求情,又讓兒媳找人為丈夫開具精神上有疾患的證明,均被舒白玫忍痛拒絕了。於是,她又為兒子聘請了高級律師,從精神病的角度為他辯護,以求減輕他的罪責。而公訴方則與被告律師進行了激烈的法庭辯論。問題的焦點在於歐陽鵬所犯下的罪行到底是因為精神疾病還是心理疾病造成的。舒白玫緊張地傾聽著,手心裏都是冷汗。
被告方的律師辯稱:“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由於這類患者的思維脫離現實環境,邏輯性差,常伴有豐富的幻想、妄想並支配行動,因而常導致凶殺、傷害、暴力和性犯罪等嚴重後果。特別是凶殺案,占整個精神病人殺人案的70%到80%。我的當事人屬於這種犯罪,應該定為無行為責任能力。”
公訴人卻反駁道:“被告不屬於精神病犯罪,而隻是變態人格犯罪。而對於這種犯罪,因為他們不具有真正精神病人的特點,不是明顯的精神活動紊亂和行為紊亂,應判定為有責任能力。歐陽鵬當屬於偏執型變態人格。”
黎明劍坐在舒白玫的身邊,不停地給她的水杯中注水,可她卻一口也沒有喝下去。她人坐在這裏,思緒卻一會東一會西,像匹野馬一樣,在悲傷和恐怖的荒原裏疾馳。她的周身也一會兒冷一會兒熱,好像發了瘧疾一樣,受盡煎熬。
就在法庭辯論相持不下的緊要關頭,審判長宣布:“下麵,公訴方的舒白玫法醫將以被害人和司法鑒定人的雙重身份,出庭作證。”
舒白玫從自己的座位上站起來,神情恍惚地向證人席上走去。這短短的幾步她卻覺得路途無比遙遠。她同時遭遇著兩股巨大的力量。叫愛情的那一種在撕扯著她,叫正義的那一種力量在推動著她。在兩種力量的較量中,她覺得自己被分裂開來。她覺得自己好像是掙紮著,跋涉著,一步一挪地走著,每一步都有千斤重。當她終於站在到了證人席上時,她仿佛用盡了全身的力氣,必須拚命用手扶著講台,抑製住身體的抖動。她的眼前浮現出了自己和歐陽鵬相識相戀的種種回憶,也一一浮現出女模特、蘇暢、顧道錄等一個個慘死的同鄉和好友的麵龐。她終於戰勝了心中最後一點軟弱,含著眼淚,用低沉的聲音說:“我指證歐陽鵬、我的丈夫為變態人格型犯罪。是我們的十年無性婚姻,因性壓抑導致了他的心理變態,成為了一個冷酷無情的殺人犯。我是一個失職的法律工作者,對於他的犯罪,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