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爭霸戰(1 / 1)

關於『鋼鐵與怒濤,海軍爭霸戰!』的一些信息。

FF——護衛艦

Frigate

DD——驅逐艦

Destryer

CL——輕型巡洋艦

Light

Cruiser

CA——重型巡洋艦

Hea vy

Cruiser

PS——裝甲艦

Panzer

Ship

BC——戰列巡洋艦

Battle

Cruiser

BB——戰列艦

Battle

Ship

CV——航空母艦

Carrier

Vessel

SS——潛水艇

Submarine

內容請不要和曆史較真喲~

追加內容

「海軍爭霸戰」規則

1.本次軍爭屬於資源爭奪,收集相應資源即可獲得Point獎勵,同時所處海港屬性提升。(可收集資源:油、食物、礦產)

2.輪回者的所有表現將會影響獲得的Point記錄,主要4個港口中,得分最高的個人或隊伍將獲得裝備獎勵。

3.發揮自己艦船相應的作用可以獲得更多的Point獎勵。

4.在海軍爭霸戰中,無法接受陸地任務。

5.軍爭時間為世界內1個月,期間可能出現時間跳躍。

6.輪回者之間可以組成艦隊,組成艦隊後,發揮艦船作用時可以獲得更多Point。

7.在艦炮傷害計算中,輪回者受到該類攻擊傷害降低99%。

8.失去自己的艦船後10分鍾內可選擇返回最近海港或直接返回空間。

9.在額外戰役中,艦船受損後修複消耗降低,艦船沉沒後修複消耗大幅度降低。

10.在海軍爭霸賽中,某些技能將會無法施放,擁有這類技能的輪回者會得到係統提示。

11.在重要海港中,輪回者可以隨時退出海軍爭霸賽進行結算和領取相應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