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和約翰留下,其餘的人穿上曬的差不多幹的衣服,整理一下,子彈滿膛,迪恩和卡斯基拿著砍刀,前麵開路。
叢林之中一片鳥叫聲,可惜太小了,塞牙縫都不夠,而且槍聲一響,肯定都跑光了,要是找到羚羊那些大點的東西,才夠幾個人吃,別看他們現在還小,食量可都不小。
在小山周圍走了大概有一公裏左右,眼尖的金秋終於發現前麵有一大群角馬,正在一片草地上麵吃草,再往旁邊一看,密林之中有幾隻獅子正在虎視眈眈,隨時準備撲過去獵食。
“噓”的一聲,手指豎在嘴前麵,接著指著前麵的角馬,再指指林中的獅子,發現獵物了,這下大家開始精神起來了,金秋揮了揮手,示意大家貓腰走過去,打死一隻再說,今天準備吃烤角馬肉。
可是機警的角馬群很快發現了他們,他們是群居的動物,對這幾個古怪的小家夥並沒有放在心上,隻是不時看著密林中的那幾隻獅子。
看到獵物輕視他們,大家都站出身來,大搖大擺的走了近去,在離三十米左右的時候,角馬終於開始重視起來,有幾頭警惕的看著他,腦袋上麵是像牛一樣的尖角,對著他們,像在跟他們示威。
“好了,就這裏,那匹看到沒有,正在吃草的,剛好夠我們吃的,也抬得動。”金秋指著中等大小的一匹角馬說道。
小夥伴的槍法都不錯,迪恩和納卡斯拿起手槍對準那匹角馬,砰砰砰幾槍,那匹角馬身上冒出幾個血洞,不一會兒便撲倒在地,一直抽搐,眼看是活不成了。這群角馬聽到這麼大的槍響,開始朝著後麵跑開了,遠遠躲了開去。那密林中的幾隻獅子好像也被驚嚇到了,低吼幾聲,也躲進叢林,一下子就看不到蹤跡。用槍打獵就是爽,有獅子也不怕,一槍在手上,幾發子彈就能撂倒一隻獅子。
看到獵物物都跑光了,四個人上去,把那隻倒黴的角馬抬了起來,朝著原路返回。
托普和約翰遜已經撿了一堆的柴火,現在正攤開在外麵曬太陽,現在差不多半幹。非常把容易的把這隻大家夥抬到山腳下,旁邊有一個小溪,水很清澈,用來洗剝剛好。迪恩和納卡斯兩個人開始去掉不吃的部位,花了差不多半個小時才弄得好,山洞前麵已經升起火堆,先前砍去的兩條後腿如今正掛在木頭架子上麵燒著,發出陣陣肉香味,旁邊圍著的幾個人盯著那腿肉,肚子裏麵咕咕直叫喚。
“等會兒就可以吃了,水好了沒有?”
“差不多了,應該可以喝了。”先前裝水的瓶子在放進小藥片之後,過一會就可以喝了。
一陣陣的肉香撲鼻而來,火候差不多了,金秋招呼一聲,大家都拿起小刀,開始削肉吃了起來。角馬的肉很粗糙,纖維比較多,並沒有羚羊肉那麼好吃,不過肚子餓了,咬起來格外的香。
“老大,是不是我們就這麼窩在這裏啊?”
“怎麼,你還有更好的主意?”金秋嚼著肉,看向迪恩。
“在這裏也沒什麼不好,不過教官不是說過,在叢林裏麵有很多動物,都是可以吃的,還有許多水果,要不我們有空的時候就出去打打獵,反正我們有槍,子彈還很多。”
“這個主意我讚同,托普的腿腳還不利索,過幾天才會好,我們總不能再這裏呆著沒事幹吧。”
看到大家好像都很讚同的樣子,真是好了傷疤忘了痛,昨天才九死一生,今天就想著傲嘯叢林,“好啊,不過我不想出去,有空的時候多帶點東西回來。”金秋有自己的打算,他還想找個時間玩玩手上的戒指,這裏剛好,四處沒有人煙,每天都不用忙著訓練,說不定有天就能夠練成神仙,飛來飛去不是更爽。
“來吧,老大,沒有你我們很沒有安全感的。”
“少來,我就想乘著這個時候睡一下懶覺,等回去了,每天都要早起,何苦呢!說不定教官正躲在哪個角落抽著煙,喝著酒,嘿嘿笑我們,以為我們在那個叢林裏麵趕路呢,我可不想這麼辛苦。”
見到金秋對打獵沒有什麼興趣的樣子,大家也不以為意,別看金秋個子最小,可是也最變態,一到訓練的時候,幾個人都打不過他,要不是他和大家吃住在一起,還以為他是什麼超人呢,隻有他被教官打的時候,大家才覺得比較正常。金秋是不知道他們的想法,否則現在肯定把他們全部打得鼻青臉腫,敢叫他變態。
從打那個小鬼子起,金秋開始變得很暴力,而且在小夥伴前麵非常的囂張,說好聽一點就是很張揚,怕他的人見到他都躲著走,跟他要好的自然覺得他很親切,而且很好說話,還會幫人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