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被拐兒童尋親記(1)(1 / 3)

記者 沈深 鄭忠營

編導 於愛群

(一)

2005年3月21日,廣東東莞市警方在汕頭地區抓獲了一名叫小容的女子,她是廣東地區一個拐賣兒童犯罪團夥的成員之一。據小容交代,2002年經她介紹,將一名東莞的被拐兒童賣到了汕頭市潮陽區。東莞市警方得到了這一線索後,立即展開了解救行動。為了能準確地辨認買主,警方帶上犯罪嫌疑人小容一起從東莞出發,來到汕頭市潮陽區。

被小容拐騙的男孩,就是在這一帶被賣出去的,時間是2002年中秋節前後,當時孩子隻有4歲。

小容說,這個小孩是通過住在這裏的一對70歲左右的夫婦,賣給了他們的侄子去收養的。要想知道孩子現在的下落,就必須要找到這對夫婦,可是這對夫婦住在哪裏,小容也不知道。於是警方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帶小容帶來到了這對夫婦家。

通過交談,這對老夫婦告訴警方,他們將小容介紹給了他們的侄子,孩子被他的侄子買走了,侄子住在附近的同盂鎮。在警方的勸說下,這對老夫婦最終決定為警方帶路去同盂鎮孩子現在的住處。

考慮到安全穩妥,像這樣解救兒童的行動一般都是在晚上進行。午夜,警方突然來到這家,大人們都被叫門聲吵醒,隻有這個7歲的男孩還在熟睡中。

“他叫什麼名字?”警察指著熟睡的男孩問。

“他叫蔣浩,我給他取的名字。”孩子的養父戰戰兢兢的回答。

“他跟你們一起生活幾年了?”

“4年了。”

買主說,2002年,他從小容手中買來了這個當時隻有4歲的男孩兒,並寫下了字據,還按了手印。當初他並不知道這個孩子是小容拐賣來的。

“我問過小容,孩子是你偷抱過來的嗎?她說是她姐姐的小孩,她姐姐生病了,賣這個孩子去治她的病。我就相信她了。”孩子的養父說。

這位買主家境比較貧困,妻子幾年前因病去世,他一個人帶著女兒和體弱多病的兒子。為了傳宗接代,他想到了買一個男孩來撫養。2002年他間接認識了小容,在聽了小容給孩子編造的身世後,用1萬塊錢將孩子買了回來。但是,他不知道,通過非正常途徑收養孩子是非法的。警方將小浩解救出來後,立即送往了東莞市公安局。

回到東莞市公安局,小浩首先被帶到了DNA檢測室。

他是這次被命名為六一案件當中,被解救回來的第37號兒童。由於小浩被拐時隻有4歲,無法得知她親生父母的名字和地址,警方隻好取他的血樣做DNA,然後在本地丟失兒童家長的DNA庫裏麵進行比對,看看能不能為他找到親生父母。

在東莞,每一個丟失孩子的家長到公安機關報案後。都要留下血樣做DNA檢測,東莞市公安局將這些DNA存放在單獨的DNA庫裏麵,每一個被解救回來的孩子同樣也抽取血樣做DNA,再和庫裏的DNA進行對比,以便為這些孩子找到親生父母。

在等待小浩DNA檢測結果的同時,警方也基本鎖定了小浩丟失的區域。

根據買主和小容的口供,警方分析,小浩應該是東莞橋頭鎮被拐的小孩。在東莞橋頭鎮,目前警方掌握有5個小孩被拐賣,這5個小孩都是在橋頭不同的幾個市場被拐賣的,時間就是由2001年到2002年這個幅度。

出入這些市場的大多是外來務工人員,流動性比較大。小浩的父母還會在這裏嗎?經過多方打聽,在橋頭鎮隻找到了兩個丟失孩子後報案的家庭。其餘幾家已經從市場裏搬走,不知去向。小浩的家是不是這兩個家庭中的一個呢?

一家說,他們的孩子是2002年3月21日在老市場那邊丟失的。“當時。我們兩個大人在賣菜,孩子就跟別的小孩一起玩兒。每天早上他都是自己找我們大人來吃早餐,那天,8點多鍾他都沒來,我們就去找。結果沒有找到。我們最後就報案了,估計小孩叫人家偷跑了。”孩子叫餘樂,那年五歲。

這家夫婦在附近的農貿市場經營著一個小攤位。兒子丟失後,他們找遍了東莞的每一個鎮,所有的精力和打工賺的錢都用來尋找兒子。樟木頭,長平,當時估計的幾條線路都去找過,也沒有打聽到音信。

另一家和他們的遭遇相同,也在2002年丟失了他們的兒子。

“這就是我們的兒子曾魁,”夫婦倆指著一張照片悲痛地對警方說,“今年差不多7歲了,5月13日就滿7歲了,不見的時候是4歲半,是2002年9月9日,兩個小孩一起外麵玩耍的時候,就被人販子拐走的。”

“我都害怕我的小孩給人家拿來當乞丐,隻要有一點點希望我都要去找他的。”孩子的父親曾誌偉最後求助般地向警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