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辨·剖析
《紅樓夢》第十四回,秦可卿喪禮中銘旌上大書:“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明眼人一見就知這是在刻意回避書中故事發生的時間。無獨有偶,《紅樓夢》第七十八回,賈寶玉為祭奠晴雯寫的《芙蓉女兒誄》中有:“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競芳之月,無可奈何之日。”如果從這樣的文字中去探究《紅樓夢》書中故事發生的時間,是神仙都做不到的。好在情況不完全這樣,《紅樓夢》第一回說“然朝代年紀,地輿邦國,卻反失落無考。”(甲戌本脂批:據餘說卻大有可考!)這一脂批的提示給了我們極大的信心。這一節我們討論《紅樓夢》中一些涉及年代、時間的問題。
周汝昌先生的《紅樓夢新證·紅樓紀曆》闡述了前八十回《紅樓夢》記敘了十五年間的事。第一回至第十七回寫了前十二年的事;第十八回至五十三回寫了第十三年的事;第五十四回至六十九回寫了第十四年的事;第七十回至第八十回寫了第十五年的事。這樣的結論單從呈現給讀者的表麵現象來看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但是,如果我們細加分析和梳理,並且放到曆史的真實去考察的話,則又不盡然。我們將有一番新的認知。
僅僅從周汝昌先生的角度出發,一本八十回的書,十八至五十三回共計三十六回就寫一年,也就是說占八十回的百分之四十五的篇幅寫某一年的事情。這一年是多麼的重要,弄清這一年是寫哪一年又是多麼的誘人。這一年是寫哪一年呢?周先生認為是寫乾隆元年。《周汝昌校訂批點本石頭記》第五回惜春的第一句判詞“勘破三春景不長。”之後有周先生述評:“三春,一向解者皆以為是指孟春、仲春、季春三個月九十天,即九十春光之意。而友人則解為三春乃三年之義。蓋全書所寫實自乾隆元年至乾隆三年。此段時間為賈府複興之時日,過此三年,則大廈忽傾,家亡人散。餘以為友人之說有理。”
周先生認為的理在哪裏呢?
《紅樓夢》第二十七回,“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來這日未時交芒種節。”周先生評述:“《紅樓夢新證》一九六頁:按殿版萬年書,乾隆元年丙辰四月小。二十六日庚寅,亥初一刻四分芒種。四月二十六日芒種節,暗寫寶玉生日。”“注釋1”這就是周先生說的理。
這就是說周先生認為第二十七回既然是處於十八回至五十三回之間,而這一回寫的四月二十六日係芒種節的日子隻能是乾隆元年。因此,第十八回至第五十三回是寫乾隆元年的事。依此類推,第五十四回至第六十九回寫乾隆二年,第七十回至第八十回寫乾隆三年。
僅憑四月二十六日是芒種節這一條理由斷定第十八回至第五十三回是寫乾隆元年隻是孤證。於是,周先生就找到了另一條理由作為印證、佐證。乾隆元年是公元1736年,按照周先生所執的《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生於1724年的觀點,則曹雪芹1736年是第十三歲。《紅樓夢》第二十五回癩僧對通靈寶玉說:“青埂峰一別眼已過十三載矣。”照理,1724年生,過十三載應是1737年。周先生在《紅樓夢新證·紅樓紀曆》中將“已過十三載”和“第十三歲”二個概念混為一談,實質是把1737年和1736年強扭在一起作一年。硬說“已過十三載”是曹雪芹生於1724年說的第十三年,把1737年說成是1736年。這已混淆視聽。而這一混淆視聽的理由卻被作為確立乾隆元年的又一個理由。經過分析我們知道,實際上前麵的孤證還是孤證,無印證、佐證可言。周先生為說明、證實自己的觀點,而認為《紅樓夢》第一回中的“昌明隆盛”即是“乾隆”的隱語,這是我們看到的他的第三條理由。這條理由有望文生義之嫌,不成其為理由。除此以外,我們再沒看到周先生認為“有理”的其它理由。至於曹雪芹為何要特別提及四月二十六日同時又是芒種節這樣一個日子,後文將說明緣由。
如果以孤證為確立年份的證據,那我們還可以找到證明為別的年份的證據。《紅樓夢》第十八回寫賈元春省親時用了“一把曲柄七鳳金黃傘”。“一七四五年、乾隆十年二月定皇貴妃、貴妃儀杖內紅緞曲柄傘改用金黃色。”“注釋2”也就是說,就憑這把“金黃傘”又可把這一年定為1745年(乾隆十年)。至於作者為何要將這一曆史道具寫進《紅樓夢》文本,後文將予以說明。
所以孤證是不可靠的。因此年份問題一時定不下來。
本文第四節曾經過分析和梳理認為第十八回省親和第二十五回“魘魔”事件是暗寫發生在1728年也就是雍正六年的曹家第一次被抄事件。這樣一來,豈不是說第十八回至五十三回是寫1728年雍正六年嗎?
不是這樣的,沒有這麼簡單。
我們來看:《紅樓夢》第十八回“賈政方略覺心意寬暢,又請賈母等進園,色色斟酌、點綴妥當,再無一些遺漏不當之處了,於是賈政方擇日題本。本上之日,奉朱批準奏:‘次年正月十五上元之日,恩準賈妃省親。’賈府領了此恩旨,亦發晝夜不閑,年也不曾好生過的。”這段文字給我們透露了一個無比重要的信息——“次年”。查己卯、庚辰、南圖脂評本此處均為“次年”,沒有歧義。這就是說,按作者曹雪芹的規劃和安排,省親和“魘魔”事件發生在“次年”。也即是說作者的心目中有一個與“次年”比較和對照的“本年”或“主年”。還原曆史,次年是指雍正六年即1728年的話,“本年”或“主年”則是指雍正五年即1727年。
簡單地說,第十八回至第五十三回就是作者心目中的“本年”或“主年”,是曆史上的1727年。
作者根據自己的設計把第十八回到第二十七回暗寫第一次被抄家經曆提前放在本年寫,同時把含暗寫第二次抄家有關預示信息提前到第二十八回到第三十六回本年寫。這樣的方法是脂批中提到的“順逆”,也就是我們平常講的倒述。《紅樓夢》第一回至三十六回是一種規模宏大的鋪墊,第三十七回至五十三回才真正回到本年的敘述上來。
《紅樓夢》第五十五回,“且說元宵已過,隻因當今以孝治天下,目下宮有一位太妃欠安,故各嬪妃皆為之減膳謝妝,不獨不能省親,亦且將宴樂俱免。故榮府今歲元宵亦無燈謎之集。”這段文字裏又給我們透露了一個極為重要的信息——“今歲”。按書中的時序,第五十四回到六十九回是寫第十四年,而這一年被作者為定位為“今歲”。今歲、今年、本年都是目前這一年的意思,都是與“次年”對應的。因此,“今歲”就是我們推論的本年——1727年,雍正五年。周先生認為的第十四年(乾隆2年,公元1737年),本文仍推定為1727年。
第五十四回至第六十九回,第七十回至第八十回分兩年按不同的寫作重點重複寫主年,重複寫1727年。第七十回至第八十回,雖然按書中的時序是第十五年,但書中描述基本定格在某一年的八、九月間。此年的其他月份要麼沒寫,要麼隻簡單一提即過。把時間基本定格在秋天,是要表現賈府艱難、悲涼、異象,是大禍將至的預兆,是曆史上曹家即將要被抄家情景的再現。因此,我們認為這還是在寫曆史上的1727年。
此外,本篇第八節“甄家是誰家”一節引錄了撒落在各回中的“甄家”的消息,既有在書中第十四年中的,也有第十五年中的,除最後幾條涉及甄家抄家以外,其餘都是抄家以前的事。這也證明,第十四年、第十五年是在同樣寫抄家以前的事,即1728年以前的事。
這樣一來,就是說從第十八回到八十回表麵上是分三年,實際上是以不同重點、角度、人物重複寫同一年,與此同時又把本屬於“次年”的省親和“魘魔”事件提前寫入“本年”。所以我們說前八十回《紅樓夢》有四分之三以上的篇幅寫本年和次年,也就是1727年和1728年,而以寫本年1727年篇幅為主,以寫次年1728年篇幅為輔。
“注釋3”
為了證明第五十四回至六十九回是寫1727年。這裏舉一例予以說明。《紅樓夢》第五十六回,甄寶玉家人到賈府來,並告訴甄寶玉十三歲了。照周汝昌先生的觀點,則賈寶玉比甄寶玉大一歲。照本人的觀點,這裏表麵是兩年,實際是重複寫一年,甄寶玉和賈寶玉是對應的,沒有年齡大小之分。那種認為賈寶玉比甄寶玉大一歲的觀點是荒謬的。
(二)賈寶玉·曹雪芹·曹天佑
1.生日
《紅樓夢》中寫了許多關於生日的話題。提到而未知具體是哪天生日的人物有賈政、賈珍、王子騰夫人、薛姨媽等。有明確日期的有:元春,大年初一;薛寶釵是正月二十一日;二月十二日是林黛玉和襲人的生日;三月初一是太太(王夫人)生日;三月初二是探春生日;三月初九是賈璉生日;賈寶玉和薛寶琴、平兒和邢岫煙生日是同一天,書中未明寫是哪天。五月初三是薛蟠生日;七月初七是王熙鳳女兒巧姐生日;八月初二賈母生日;九月初三,王熙鳳生日,也是金釧兒生日。上述諸多生日中,《紅樓夢》作者曹雪芹不是為生日而寫生日,而是根據需要重點寫了薛寶釵、王熙鳳和賈母三人的生日。第四十三回寫賈母學別人湊“分資”(今湊份子)為鳳姐做生日。此處庚辰本脂批:“看他寫寶釵作生日後,又偏寫與鳳姐作生日。阿鳳何人也,豈不為彼之華誕大用一回筆墨哉!隻是虧他如何想來,特寫於寶釵之後,較姊妹勝而有餘;於賈母之前,較諸父母相去不遠。一部書中若一個一個隻管寫過生日,複成何文哉。故起用寶釵,盛用阿鳳,終於賈母,各有妙文,各有妙景。餘者諸人或一筆不寫,或偶用一語帶過,或豐或簡。其情當理合,不表可知。”上述脂批中提到的正月二十一日寶釵生日、九月初三鳳姐生日和八月初二賈母生日三個時間點是書中關鍵性節點時間。《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濃墨重彩地寫了賈府諸豔、丫鬟給賈寶玉祝壽,卻並未點明寶玉生日是哪天。通篇都找不到明寫寶玉生日為哪天的文字。這是一個十分奇怪而又有趣的問題。它牽涉到書中第一號主角生日問題,當然實際上也是牽涉到作者曹雪芹本人生日的問題。不明寫寶玉的生日其實是不明寫作者曹雪芹自己的生日。不明寫的目的應有防範、規避文字獄的考慮。但是完全不寫寶玉或本人生日,曹雪芹又心有不甘,於是就拐彎抹角地寫,暗寫,隱寫。
前文曾經提到《紅樓夢》文本和脂批中賈寶玉對應玉兄、石兄、甄寶玉、曹雪芹。這隻是一部分,其實賈寶玉還對應通靈寶玉、神瑛侍者、絳洞花王等,同時書中他還被寶釵稱為“無事忙”、“富貴閑人”。第三回王夫人稱他為“混世魔王”,第十九回林黛玉說:“真真你是我命中的天魔星。”寶玉是天上的一顆星。上述這些情況收集一起,加以分析和推理我們又能得到一些新穎、奇異的觀點和結論。
《紅樓夢》第一回,“一日炎夏永晝”甄士隱夢中見到一僧一道攜帶通靈寶玉下凡曆世。這是暗寫寶玉出生在“炎夏永晝”的一天。
《紅樓夢》第二十七回寫“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來這日未時交芒種節。”周汝昌先生認為作者在這裏是暗寫寶玉的生日。周先生是憑直覺加上“炎夏永晝”等作出的判斷,結論正確,但沒有過多的推理過程,邏輯性不強,說服力不夠。所以信者有,不信者亦有。本人完全讚同周先生的這一觀點,並且還進一步認為這也是暗寫曹雪芹自己的生日。隻是應該對此多加推理和論證,使更多的人相信。如果我們把曹雪芹出身的年份加在一起,我們將通過推理得到完整的曹雪芹出生的年月日。這將解決“紅學”研究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紅樓夢》中除了第二十七回寫到四月二十六日外,還在別的地方提到。第二十九回,五月初賈府諸人們到清虛觀打醮祈福。賈母問候張道士:
賈母笑道:“老神仙,你好!”張道士笑道:“托老太太萬福萬壽,小道還健朗。別的倒罷,隻記掛著哥兒,一向身上好。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這裏做遮天大王聖誕,人也來的少,東西也狠幹淨,我們請哥兒來逛逛,怎麼說不在家?”賈母笑道:“果真不在家!”一麵回頭叫寶玉。誰知寶玉解手去了才來,忙上來問:“張爺爺好!”
上述這一場景在場的人物就隻賈母、張道士和賈寶玉三人。根據我們歸納總結的曹雪芹慣用的“現場關聯法”判斷,四月二十六日與此三人相關,排除賈母和張道士本人後則此生日日期隻能與賈寶玉關聯。因此,我們說這實是暗寫賈寶玉生日。《紅樓夢》文本中已是第二次專門提到這個特定的日子,可見這一日子特別重要。
賈寶玉除了前文列舉的別稱、代稱以外,此處又多了一個稱呼—“遮天大王”。在上述場景描寫處《周汝昌校訂批點本石頭記》有述評:“前回四月二十六日芒種餞花會原為暗寫寶玉生日。今又特於張道士口中再點四月二十六之日期,又雲聖誕,文筆巧妙之至!而所謂遮天大王者,實即寶玉之又一稱號也,惜世人悟者甚少。”“注釋4”
在張道士眼中寶玉是“遮天大王”,究竟寶玉是不是天王呢?
來看看文本。《紅樓夢》第二十八回,黛玉作《葬花吟》後與寶玉複歸於好。寶玉和王夫人等討論藥案。王夫人忘記藥名,寶釵提醒為“天王補心丹”。此處有甲戌本脂批:“慧心人自應知之。”此處的脂批是提示,寶玉是天王。這是一例。第二例:第三十四回薛蟠反駁寶釵曾說:“難道寶玉是天王?”第三例:《紅樓夢》第四十六回賈赦要娶鴛鴦做小老婆而遭反抗。賈赦汙說鴛鴦戀著寶玉或賈璉,鴛鴦說:“我是橫了心的,當著眾人在這裏,我這一輩子別說是寶玉,便是寶金、寶銀、寶天王、皇帝,橫豎不嫁人就完了。”文思縝密的曹雪芹是要借書中人物之口說出:賈寶玉就是寶天王,就是遮天大王,他的生日是四月二十六日。按照人物對應的原則,作者是在暗寫自己的生日。《紅樓夢》創作過程使用的方法有很多,其中有一種就是“不寫之寫”。這樣的方法在《紅樓夢》文本中隨處可見,而《紅樓夢》文本中最大、最顯著、最重要的“不寫之寫”就表現在寫寶玉生於四月二十六日這件事上。一年之中有三百六十個日子可供作者選擇作為暗示賈寶玉生日的日子,作者卻煞費苦心地選擇這樣一個特定的日子。賈寶玉在王夫人眼中是“混世魔王”,在林黛玉眼中是“天魔星”,總而言之,寶玉看來是和天上的星宿關聯。《紅樓夢》第三十六回,賈寶玉被賈政毒打後,賈母曾對眾人說:“二則他的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見外人。”《紅樓夢》第六十二回,賈寶玉生日,僧尼送的禮物中有“本命星官”,作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寶玉和天上的星宿相關。這也表明作者自己和天上星宿相關。
2.身世之謎。
A。曹雪芹可能是曹天佑
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曹折:“江寧織造主事奴才曹謹奏,為皇恩浩蕩代母陳情,恭謝天恩事:竊奴才母在江寧,伏蒙萬歲天高地厚洪恩,將奴才承嗣襲職,保全家口,奴才母李氏聞命之下,感激痛哭。率領闔家老幼,望闕叩頭。隨於二月十六日赴京恭謝天恩,行至滁州地方,伏聞萬歲諭旨,不必來京。奴才母謹遵旨仍回江寧。奴才之嫂馬氏,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恐長途勞頓,未得北上奔喪。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本月初二日奴才母舅李煦前來傳宣聖旨,奴才母跪聆之下,不勝感泣搏顙流血,謹設香案望北叩頭謝恩,竊念奴才祖孫父子世沐聖主豢養洪恩,涓埃未報,不幸父兄相繼去世,又蒙萬歲曠典奇恩,亙古未有。奴才母子,雖粉身碎骨,莫能仰報高厚於萬一也。謹具折代母奏聞恭謝天恩,伏乞之聖鑒,奴才母子不勝激切感戴之至。”“注釋5”
上引曹給康熙的奏折給我們傳遞了豐富的信息。其中曹顒遺孀馬氏懷孕七個月的信息尤為重要。康熙五十四年是1715年。這年三月初七馬氏懷孕已及七個月。按照十月懷胎的生理規律,馬氏所懷胎兒應生於康熙五十四年(即1715年)六月初七以前。
查曹氏家譜:
五慶堂《重修遼東曹氏宗譜》載:“十三世,顒,寅長子,內務府郎中,督理江南織造,誥封中憲大夫,生子天佑。十四世,天佑,顒子,官州同。”《八旗滿洲世族通譜》“天佑”作“天祐”。也就是說“曹天佑”與“曹天祐”係指同一人。查《康熙字典》,佑:佐助也。祐,神助也。兩個字音同意近。根據以上情況,我們認為曹天佑即曹天祐,是同一人,是曹顒的遺腹子。
根據已知的情況,我們作如下推理:
因為:
第一,賈寶玉和曹雪芹有對應關係。
第二,賈寶玉的生日被曹雪芹以“不寫之寫”的方式透露為農曆四月二十六日。這也是寫他自己的生日。
第三,曹雪芹以隱晦的方式說明賈寶玉在“已過十三載”的那一年發生了“魘魔”事件。曆史上曹雪芹滿十三歲的那一年曹家被抄,也就是說曹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
第四,曹顒遺孀馬氏之子曹天佑(祐)一般情況下隻能生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六月初七以前。
這樣一來,1715年曹雪芹和曹天佑(祐)都是十三歲,一個生於四月二十六日,一個生於六月初七以前,兩人高度吻合。
所以:
曹雪芹和曹天佑(祐)可能有對應關係,曹雪芹可能是曹天佑。這是我們得出的初步結論。
B。曹雪芹是曹天佑(祐)
現在我們要努力尋找線索,證明曹天佑(祐)和曹雪芹是一人,則曹雪芹生於1715年農曆4月26日就真相大白。
前文提到《紅樓夢》文本中多次寫賈寶玉是有星宿的,和天上星宿相關,我們由此推理分析雪芹的名字可能與天上的星宿相關。我們察看一下天罡地煞一百零八星。
道教稱北鬥叢星中有三十六個天罡星和七十二個地煞星。天罡星指每個天罡各代表一神,共有三十六位神將。地煞星主要是稱主凶殺之星,道士齋醮作法時常請之下凡驅鬼。
三十六天罡星名:
天魁星 天罡星 天機星 天閑星 天勇星 天雄星 天猛星 天威星
天英星 天貴星 天富星 天滿星 天孤星 天傷星 天玄星 天健星
天暗星 天佑星 天空星 天速星 天異星 天煞星 天微星 天究星
天退星 天壽星 天劍星 天平星 天罪星 天損星 天敗星 天牢星
天慧星 天暴星 天哭星 天巧星
七十二地煞星:
地魁星 地煞星 地勇星 地傑星 地雄星 地威星 地英星 地奇星
地猛星 地文星 地正星 地辟星 地闔星 地強星 地暗星 地輔星
地會星 地佐星 地佑星 地靈星 地獸星 地微星 地慧星 地暴星
地默星 地猖星 地狂星 地飛星 地走星 地巧星 地明星 地進星
地退星 地滿星 地遂星 地周星 地隱星 地異星 地理星 地俊星
地樂星 地捷星 地速星 地鎮星 地羈星 地魔星 地妖星 地幽星
地伏星 地僻星 地空星 地孤星 地全星 地短星 地角星 地囚星
地藏星 地平星 地損星 地奴星 地察星 地惡星 地魂星 地數星
地陰星 地刑星 地壯星 地劣星 地健星 地賊星 地戚星 地狗星
我們在三十六天罡星中找到了天佑星,此天佑應就是彼“天祐”,“天祐”既關合天佑星又有祈求上天保祐庇祐之意。這樣一來,按照對應原則,我們初步推論曹雪芹是曹天佑(祐)。他被塑造到《紅樓夢》中時就成了被暗示與天上星宿相關聯的賈寶玉。
《紅樓夢》第十六回提到吳貴人的父親吳天祐。甲戌本為吳天佑;庚辰本、戚本之南圖本為吳天祐;己卯本為吳天。這個字特別,已少了一筆。是不是避諱,無從判定。但至少值得注意。此處提吳天祐,應算得上作者“忙中寫閑”的寫作方法。“忙中寫閑”有無揭秘功能,需深入討論,姑且存疑。
《紅樓夢》第五十二回敘及自鳴鍾已敲了四下,此處有庚辰本脂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樣法,避諱也。”又如第二十六回涉及明代書畫家唐寅時,薛蟠將“唐寅”念作庚黃。這裏也是避寅字的諱。這是曹雪芹避祖先的諱,也是曹雪芹即曹天佑(祐)的一條佐證。
《紅樓夢》文本中我們能找到其他的線索嗎?請看《紅樓夢》第五十六回:
剛說著,隻見林之孝家的進來回說:“江南甄家府裏家眷昨日到京,今日進宮朝賀,此刻先遣人來送禮請安。”說著便將禮單送上來,探春接了,看道是:上用的妝鍛蟒緞十二匹,上用各色寧十二匹,上用宮十二匹,上用緞十二匹,上用紗十二匹,上用各色綾四十匹。李紈也看過,便說:“用上等封兒賞他。”因又命人去回賈母。賈母便命人叫李紈、探春、寶釵等也都過來,將禮物看了。李紈收過一邊,吩咐內庫上人說:“等太太回來看了再收。”賈母因說道:“這甄家又不與別家相同,上等賞封兒賞男人,隻怕轉眼又打發女人來請安,預備下尺頭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