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文站在報攤前,眼睛環視著陌生的周圍景象,心裏思量著自己下一步作何打算。
買雜誌的人向旁看了看,帶著一副好奇的表情湊近餘文,目光盯著他的胸口。
“哎?哥們兒,你也是六中的?”那人向餘文問道。
這家夥嗓門好亮!思考中的餘文聞聲驚醒,側頭看向身旁的人。
這是一個少年,年紀估摸和餘文相差不多,留著一頭短發,身上穿著美國NBA球星艾弗森的連帽衛衣,手臂還夾著一個破舊的籃球,整個人顯得陽光四射,朝氣蓬發。
餘文正待說什麼,那少年卻又突然轉過頭問老趙:“老板,有沒有啊?啊,什麼?真找著了?”
少年從老趙手裏接過厚厚一摞雜誌,餘文自個納悶著,這家夥怎麼一點不懂禮貌,好奇他找什麼雜誌,居然這麼激動,向少年手中的雜誌看去,發現隻是些普通的籃球雜誌,頓時失去興趣。
老趙接過亢奮中的少年遞來的五十塊錢放下,朝餘文說:“這孩子是個籃球迷,前兩天求了我半天讓我從家裏找這些舊雜誌,我翻箱倒櫃好不容易才找著,他往這一站,我就知道他來幹嘛了。”
餘文不禁一笑,原來是個籃球迷,怪不得這麼激動,這倒和自己挺像,自己可是個美術迷,當初溫羽給自己買了一套水粉工具,自己也足足興奮了一星期。
“趙叔叔,真的謝謝您了,我也該走了,我還要去投奔親戚,等這兩天一有時間我就把衣服洗幹淨給您送過來。”
餘文知道自己該走了,不然老趙要是知道自己連住的地方都沒有的話,憑老趙這厚道勁,準會讓他去他家借宿。
人情易欠不易還,年少的他涉足社會已久,為人處事的道理自然懂得。
“這不算啥,小文,自己能找著親戚家不?”老趙關心的問。
“能,您放心吧,叔叔再見!”
老趙點點頭,著手歸置剛剛找雜誌時翻亂的箱子,餘文不再多說,轉身望了一眼沉浸在喜悅中的籃球少年,轉身向前方的街道走去。
窄小的街道上,餘文慢慢走著,四周滿是急匆匆趕著上班的白領,還有上學或逃學的少男少女,緩緩而行的他如鶴立雞群一般。
餘文陷入沉思,自己到了零七年的北方,而且木已成舟,憑他現在沒有一點基礎的法力也無法改變現狀,而且再也聯係不到師傅,既然這樣,那就接受這個現實吧。
還有,如果有機會再見到師傅,一定要問個明白,為什麼重生都會有時間差,為什麼有人都重生到幾年前,慘點的重生到自己小學時,刺激點的直接跑到清朝加入後宮大亂鬥。
“現在關鍵的問題是要找到住的地方,總不能在街上溜達到晚上吧?”
想到這裏,餘文翻了下褲兜,又翻開書包,渾身上下仔仔細細搜尋一番,二十六塊八,裏麵包括兩枚硬幣,但是他並不打算用,這可是未來才印製發行的硬幣,被人收了肯定會當做假幣。
這些錢是餘文過年時兩百塊壓歲錢的剩餘,他的壓歲錢全是買書和買家用品用掉的,還剩下二十六塊八已經實屬不易。
“二十六塊八,按照以前那種日子,我能吃一星期飯,可是住在哪?”
餘文終歸不是小乞丐了,經過溫羽兩年間的關愛,他已經成為一個陽光快樂的少年,跟其他同齡人沒有區別,而且,現在的他已經是李一湯的徒弟,將來沒出錯的話就是新任運主,住公園住火車站已經成為曆史。
“真的好餓……”
餘文按按肚子,已經兩天滴水未進,還是先找地方吃點東西為重。
小街道的兩旁是一些小商店,種類齊全,當然也有早餐店,但是兜裏空空,餘文選擇隨便買點地攤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