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在我們所效力的那家演藝廳裏,小蝶的歌唱得很是一般。
但小蝶長得比我們漂亮。剛開始去應聘的時候,大家也沒怎麼在意她,待到小蝶把那灰頭土臉的衣服換下,穿上公司為我們準備的服裝時,大家都呆住了。那感覺就像是一個鄉下的女子突然走進了皇宮,把天下最華貴的衣服穿在身上,要多漂亮有多漂亮。因此,演藝廳的老板在留下我們幾個的同時,也留下了小蝶。
“唱歌不是賣笑,靠的是實力,光漂亮有什麼用呀!”小凡有些不服氣。
“我敢斷定,不出一個月,老板就會炒她魷魚的。”小穎說。
“臭美什麼呀!烏鴉穿上鳳凰的外衣還不是烏鴉?”嘴不饒人的小芳說。
倒不是我們嫉妒,你想啊,歌手唱不好歌卻還叫歌手,這算什麼事呀。
最讓我們難以忍受的是,小蝶經常外出,總是很晚才回來。雖然她開門的聲音很輕,卻也常常把我們吵醒。也不知道她去哪裏來,有時候,還滿身酒味。因此,除了大家在一起唱歌外,平時我們很少見到她,對她的情況不是很了解。隻知道她的年齡也比我們大些。她很少說話,笑容更是難得一見。每天總是板著臉,好像有人欠她八輩子債似的。
我們有了一點錢後,大家都買了手機。每逢周末,便躲在蚊帳裏打電話,向親人或者朋友訴說著想家的心情。可是小蝶不買,也從來不見她跟家裏打過電話。我們就猜想,她可能是孤兒吧。家裏肯定沒有親人了。
一天下午,是一個難得的休息日,小蝶也在。大家就興高采烈地說著一些有關男人女人的笑話。小雅掀開手機,給大家念了一則短信:老鼠對貓說“我愛你”。貓說“你走開,我們不是一類人”。老鼠就走了,誰也沒有看見貓流淚。大家嘻嘻哈哈地笑作一團。可是我們沒有看見小蝶笑。
日子就這樣不鹹不淡地過去。我們的試用期即將結束了,就在我們都在猜想誰最有可能被留下來的時候,有一天晚上,我們發現小蝶沒有回來。
小穎說:“肯定是去會情人去了,平時還裝得挺正經呢!”
“一直不回來,那才好呢!”小凡也說。
可是就在第二天下午,演藝廳的老板娘慌慌張張地告訴我們,小蝶出事了。
老板娘說,小蝶除了在演藝廳唱歌以外,她還在一家餐館找了一份洗碗、端盤子的活兒。那晚,她做完事情在回宿舍的路上,遇到了劫賊。為了保住用汗水賺回來了錢,她與歹徒進行了搏鬥,結果被喪心病狂的歹徒殺害了。據說,她包裏僅有五十元錢。真是作孽。
我們大家的心都抽緊了。五十元錢一條花季的生命,這太殘忍了。
過了幾天,小蝶的母親來了。她來收拾小蝶的衣物時,早已哭幹了淚。她沙啞著喉嚨,反複向我們訴說著一句話:怪我啊,是我害了小蝶,我不該逼她。
從小蝶的母親斷斷續續的訴說中,我們得知,小蝶有一位病癱在床多年的父親。為了給他治病,不僅把小蝶讀書給耽誤了,家裏還欠了一大筆債。為了還債和治病,他們在不顧小蝶已有男友的情況下,答應了鎮上某礦老板為他有點癡呆的兒子的求婚。小蝶堅決不從,就跑了出來。她說她要掙錢給父親治病和還債,要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命運。
宿舍裏顯得很空曠,我們像是在聽一個遙遠的故事。
這時,小穎提議說,我們來唱支小蝶最喜歡的歌吧。“你說下輩子如果我還記得你/我們死也要在一起/像是陷入催眠的距離/我已開始昏迷不醒/好吧,下輩子如果我還記得你/你的誓言可別忘記。”歌聲逐漸小了,抽泣聲大了起來。像積蓄了一個春天的池塘,突然打開了一個缺口,水便奔湧而出,想控製都控製不住。
處理完各種事情之後,小蝶要隨她的母親回去了。離開了她曾經歌唱,曾經寄托著夢想,比她家鄉要繁華得多的城市。
那天我們起得很早,都去為小蝶送行。天空中飄著霏霏的細雨,模糊了遠近的距離,街道兩旁的樓房突然間變得很瘦,滿滿的枯澀在我們心中翻騰。
小蝶,你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