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我們可以稍作小結:不清楚的為陰,清楚的為陽。這與客觀現實是一致的。太陽照不到的地方看不清楚為陰,太陽照到的地方能看清楚為陽。這與人類認識自然的過程也是一致的。循環總是從不清楚開始,到清楚了為一個環,不斷螺旋上升。這與某些宗教對創世紀的描述也吻合。根據《聖經》記載,上帝造太陽之前為黑暗,造太陽之後晝夜交替,黑在先。對“道”,我們可以作大致相同的理解。陰陽不分之前為混沌,即使不是黑,也應為暗。於是“陰陽”,而不是“陽陰”,終於有了必然性。
黑為陰,白為陽。圍棋規定第一手為黑先,看來是非常自然,合乎邏輯,順理成章的。
三、運用定理
[例一]思維與文字,孰為陰孰為陽?
答:根據定理,不清楚的為陰,清楚的為陽,有以下兩種情況需考慮。甲,相對別人而言,他人的思維是不可能知道的,不清楚,故為陰。他人的文字,白底兒黑字(雖然有時會顯示得滯後一些)很清楚,故為陽。乙,相對自己而言,由於大腦的可操作空間是有限的,而寫字空間幾乎是無限的。因此,思維總顯得不夠清楚,是為陰。自己的文字跟別人的文字一樣清楚,是為陽。
思維與文字的中間環節是“說”。“我不過隨口說說,不要當真”,“說說而已,看把你急得”,或“我說著玩兒的”。有寫著玩兒的嗎?當然有,但是那寫著玩兒也是很認真的。隻因打錯一個字就重發帖子的事是屢見不鮮的。因為你的東西,某年某月某日甚至幾點幾分都會記錄在案,好帖子人們會收藏,有問題的說不定幾年後都會被抖落出來作為證據說事。思維文字化的過程也同時是思維邏輯化的過程。我自己在寫了一篇關於“道”的跟帖之後,發現對“道”的理解比以前清楚了許多,而且更重要的是在那個過程中產生了本文的靈感。
[例二]現實中的人與網絡上的馬甲,孰為陰孰為陽?
答:根據定理,先分析二者哪個更清楚一些。機械地分析,一般認為現實是有陽光照耀的,能看清楚,應為陽。網絡光纖是埋在地麵以下的,不打算偷盜的話根本看不見,而屏幕上也隻是文字,何況馬甲還可以換,不清楚,應為陰。但是辯證地看,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時候都是帶著麵具的,隻有麵對母親(恐怕連父親都不行)才露出作為孩子的真麵目。有多少狂做廉政報告的人最後鋃鐺入獄,有多少衣冠楚楚的人說謊時臉不紅不綠,還有多少接受新聞調查的少年犯看起來那麼陽光,跟鄰家gg沒什麼區別。所以現實中的你我看不清楚,為陰。網絡上,大家沒有利害衝突,沒有利益矛盾,沒有人給領導打小報告,反而敢於暢所欲言。每個人都態度鮮明,立場堅定,一目了然。某些人的行為稍顯反常,好些人覺得不理解。其實也是他/她真實內心的反映。幾乎可以斷定,現實生活中我們會吃驚地猶豫這到底是不是同一個人。因此比較起來,網絡上的人反而更看得清楚,為陽。
底版為陰,照片為陽。如此說來現實中的我們衝洗出來就是網絡上的這個樣子?
(注:“為什麼黑先”獲得“第一次新浪圍棋論壇征文”比賽第一名。)